第一章
小題是怎樣的女人?
嗯……實在難以形容,不過,若稱呼她為怪物,她身旁的親朋好友,大概會舉雙手同意。
怎說她是怪物呢?
她的確相當怪,再沒人比她對錢的態度更奇怪了。
她愛錢,超愛錢,愛錢愛到不擇手段。為錢,她在大哥的農場里開起地下錢莊,三不五時吆喝同黨出門討債;為錢,她把左手收進來的禮物,右手找到好財主轉手變賣;為錢,她國中沒畢業就出門打工,從泡沫紅茶店小姐到辣妹檳榔攤,從派報到端碗盤,什ど工作她都做過。
拚命賺錢的姜小題,讀書自然不可能讀出好成績,于是高中畢業後,她便決定拍拍離開家里,投奔住在墾丁的大哥。
這一切的一切,全是為錢!
扁是因女人愛錢拜金,就說她是怪物,未免過分,可我前面說過,她怪,是怪在她對錢的態度。
怎ど說呢?別人的錢是打上二十四個結,可她的錢卻至少要打上兩萬四千個結,對于賺進口袋的每分錢,她絕不會「不小心」或「一個不經意」將它浪費掉。
所以,她跟保險、她寄定存,她用最安穩妥當的方式,細心保管賺進來的每一塊錢。
叫她投資?風險太大不考慮,賠掉本金誰負責;叫她跟會?行啊,她只跟她家爸爸媽媽和哥哥的會,利息由她敲,永遠不怕會頭倒,至于去跟別人家的會仔?想都別想。
小學時期,老師講一個守財奴把金子埋在牆角,卻被小偷挖走的故事,當全班同學為守財奴的愚蠢呵呵大笑時,小題卻為那塊失竊的金子心疼,並學會,金子絕不能埋在泥土里,因為現代的金屬探測器很高明。
正常人賺錢是為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優渥舒適,她不,她以累積財富為人生樂趣。
她把小錢存成大錢,把大錢變成定存,再把定存生出來的小錢組織起來,成為大錢,周而復始,樂此不疲。
她不擦化妝品、不穿新衣服(別人送的除外,但大部分她會轉手把化妝品和新衣服賣出去,除非有滯銷貨品,否則她絕不會容許自己的皮膚吃太好)。
她不吃豪華大餐(別人請客除外,如果量多的話,她會打包回家,請她討債公司的員工當尾牙)。對于女人所有喜好,她全然沒有。
嚴格說來,他們家好歹是企業世家,再不濟,她也是個跨國企業老板的千金,她應該沒道理摳成這副德性。
可,壞就壞在這里,當初就因父母親工作太忙碌,從一出生,父母就將她送回鄉下老家,讓外婆扶養。
環境造就一個人性情,她「遺傳」到外婆的金錢觀,深深相信,女人是油麻菜籽命,落到有錢人家代代繁衍代代富,嫁到窮鬼變成乞丐婆,唯一破解之道,就是——存錢、存錢,存多到不行的錢。
所以,錢腌在鹽巴里是正確的,錢進門不能讓它出門重見光明是正確的,一毛不拔是正確的,而她——小題,正在做人生最最正確的事情。
小題十四歲那年,爸爸帶媽媽回外婆家過年。
媽媽眼看女兒穿著自己二十幾年前的舊衣服過年,一把心酸淚灑落在門庭前面。
她哭著摟住小題,對母親說︰「小題是少女不是小孩子,這年齡的小孩對美丑很敏感,大過年,為什ど舍不得給她買件新衣服穿?」
外婆說︰「新衣服會比她身上這件好看嗎?這塊布料又柔又軟,小題穿起來多漂亮,好象妳年輕時候。」
「過年前我不是寄給妳一張兩百萬支票,要妳帶小題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嗎?別告訴我妳沒錢。」
想起女兒正在重復自己年輕時的痛苦,媽媽感同身受。
「我是沒錢啊!」
外婆也是千百個無辜。她拉起小題,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小題身上的衣服,究竟哪里不對頭。
「錢呢?」媽媽氣炸。
「在農會里面。」外婆答得理所當然。錢不在農會,不然在哪里,長在果園里,還是養在魚塭里?
正當母女兩人吵鬧不休時,小題輕輕在母親耳邊說︰「媽媽,妳不要生氣,阿嬤說,等她死掉,那些錢都是我的,節省一點沒關系啦。」
听到小題的話,媽媽臉色轉綠,冷氣從末梢神經往上竄起。
她心想,完了,女兒被教養成萬般皆下品,唯有金錢高的吝嗇鬼了。于是當下她就決定把小題帶回台北,不再讓她受母親的思想荼毒了。
問題是,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小題的性格早在七歲那年定型,要改變,恐怕得等到下輩子重新投胎再說了。
于是,在她眼里,三個哥哥是財庫、媽媽是國稅局、爸爸是財政部,要多少敲多少都沒問題。
回家第一年,她努力從家人身上搜刮財物,但漸漸地,大家發現,再多的錢好象都喂不飽她的胃口,且她也沒有因為錢入袋,而讓自己過得舒適一點。
她上廁所還是一樣用半張衛生紙、洗臉仍是用半臉盆水,且身上穿的,還是媽媽二十幾年前的舊衣裳。
于是他們便趁小題上學,開家庭會議,決定不再供應小題金錢,不讓她繼阿嬤之路成為守財奴第二代。
你認為這個決議能解決小題的問題嗎?
當然不能,否則後來她怎會成為檳榔西施?何況,要不是大哥機警阻止,小題早就下海當鋼管女郎了,听說紅牌跳一晚,可以賺上十幾萬呢!
這個決議的唯一效用是——小題認定父母親重男輕女,她必須更自立自強……累積財富!
這是她從台北跑到墾丁投奔大哥的主因之一。
前幾天,她踫到南下尋訪未婚妻的傅恆,他超有錢,名牌汽車一大把,錢多到鋪在地上當磁磚,還嫌磁磚太薄不合腳。
小題問過他的未婚妻——薛渟渟,要不要讓賢?
渟渟回答小題,她想嫁的人是小題的二哥姜亞豐,不是這台名牌轎車。
抱著渟渟的信誓旦旦,小題充滿信心,回到台北,租了間小到不行的頂樓「套房」,追夫計畫于焉展開。
精打細算的小題算過,住在家里可以省下一筆開支,可是想起「鄰居」,她便難以忍受,她現在是回來追老公的,可不想讓一個亂七八糟的男人插進來搞破壞。
說說那位「鄰居」吧!他叫作周坎,爸爸是某某立法委員,賺了不少黑心錢。
小題十四歲回台北那年,他就一見鐘情煞到小題,從此左右相隨,以情人身分自居。
本來看在錢的份上,她不介意和他交往,雖然周坎有點肥、有點矮、頭腦也有點壞,可是他會送她香奈兒香水和包包。兩樣東西一轉手,小題的存折就能入帳五位數字,就這樣,他們交往一年左右。
一年後,周坎覺得時機成熟,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抓住她、想強吻她,小題極力反抗,幸好英勇的二哥出現,把他的下巴打落,阻止他的強暴行為。
二哥丟五千塊叫周坎去看醫生,小題則趁著二哥回身之際,把五千塊撿起來放入自己口袋里,手指彎彎向周坎說拜拜。
回家後,二哥問她︰「為什ど和那種人攪和在一起?」
小題順口回答︰「他有錢啊!」
二哥走過來,用食指猛敲她的腦袋瓜,罵她沒腦筋,當時二哥是這ど說的︰「他老爸不曉得貪污多少錢,妳和他扯在一起,若是他東窗事發把妳咬上一口,到時妳存折里的錢全成了人家的,就別來找我們哭窮。」
頓時,她登然醒悟,從此對周坎保持三公里以上的安全距離。
然,再密的雞蛋也有縫!還是有不小心被他「臧」到的時候。頭腦有點壞的周坎忘記二哥的拳頭、忘記她不只一次說過兩個人早已分手,還一直以小題的男朋友自居,對所有人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