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愚昧的自自
沈曼奴
看了《找一把鑰匙》中編輯為我寫的小檔案嗎?那提醒了我可以在序文里來段「愚昧」的自白;現在不是很流行「曖昧的自白」嗎?
我最喜歡自我介紹了,但是這一本不行,因為我有一段澎湃的心情急于與大家分享。
我最喜歡身體力行的運動是桌球,而最喜歡「看」的運動是籃球。至于為什麼會成為超級籃球迷,這是有一番典故的,不過礙于篇幅有限,現在無法細述。
還是直接進入重點吧!
四月十四日職籃下鄉至雲林(我住雲林)開打三場。在得知此消息後,我當然非常興奮,但卻無法十分肯定我一定會到現場臂看球賽——我是個想像力挺強、行動力卻怯弱的人——尤其周遭只有我一個人瘋狂迷戀職籃,根本不會有人同行,加上家里離體育館也有一段距離……在球賽開打前,我便不停在心里嘀咕︰「我是很想去,可是……」
終于,當天從心頭突然冒出一句︰「不去會後悔!」使我下了決定,當下戴上安全帽、跨上摩托車,前往體育館。
一路上我都在想,會有多少人去看球賽?哪一隊的球迷比較多?
我會不會失控?該不該自我克制一點……(我有很嚴重的「人來瘋」!)
到了體育館後,樓上、樓下座位幾近全滿(當晚五千多人創下最多觀眾紀錄,次日六千多人隨即再創新紀錄)。
而我支持的球隊,正是球迷號召力最強的那一隊;當晚體育館的看台上,至少有四分之三以上的觀眾全心為該隊加油;除了球隊的啦啦隊隊長帶領大家呼喊外,常有一些小團體自動自發發起加油的動作,瞬間感染全場!
當晚喉嚨啞了、手掌拍紅了,全身發了一身汗,情緒處于高度亢奮之中;我不斷地想——信仰真好!雖然我是獨自一人前往,但現場卻有幾千顆心懷抱著與我相同的心情為該隊加油。
在此必須插一下話。職籃開打以來,我的情緒常因球賽的結果起起伏伏;就連看電視轉播也會嘶喊、咒罵;甚至在下半球季該隊連續于兩場延長賽里輸了球後,一個人坐在客廳還不甘願的放聲大哭!
還好,沒有多久,我便領悟出一個道理——不論贏球與否,我的快樂或難過的心情並非是單獨的——于球賽結束後,在這世上的許多個角落,正有許多人和我一樣,為了同一件事或悲或喜……如此一想,勝負倒也不是那麼重要了。
不過,去觀看現場比賽的那晚,我們當然在下半場反敗為勝,嬴球啦!
事情還不僅于此,(說了老半天,真正的重點還沒上場)于當周的星期日,該隊將至我們這里一家商專的體育館舉行簽名會。
本來我並不擅于湊熱鬧,且真正欣賞的也只是該隊的球技與團結力;但受了現場球賽的熱力影響,倒有了參加簽名會的意願。
可是,次日,老姊和姊夫邀我和二哥周日中午赴一家碳烤店享受午餐;我斟酌了一下輕重,覺得與其頂著大太陽到那所從校門到體育館還有一長段山坡路得爬的地方,與一群迷哥、迷姊展開追逐球星的辛苦戰斗,不如好好坐下來大快朵頤一頓!
沒想到周日當天,姊夫告訴我該球隊也將會到該餐廳吃午餐(他與餐廳工作人員相識,取得內幕消息)。
我壓根不信,哪有這麼巧的事?回他一句︰「少來了,別想唬我!」
直到出門前姊姊還一直問我,要不要換件衣服、梳梳頭發、化個妝……我嫌她煩,硬是穿著一套發縐的休閑服、一雙拖鞋,拿起橡皮筋隨手將雜草般的亂發一束,無視媽媽不悅的白眼,邋邋遢遢的上了車。
到了餐廳門前,看見餐廳對面是SUPERSHOW運動聯盟,以及路上聚集了上百名的少年男女殷切地引頸仰望時,我就知道我錯了——不過這是一項令人很樂意接受的錯誤。
堡作人員為我們安排了最靠近餐格的座位,座位後方擺著干淨的餐盤,我坐的位子剛好可以看每位來取餐盤的人。
落座不久後,該隊的游覽車亦到來,外頭響起鞭炮聲及掌聲。
球員進人餐廳,餐廳里的場面隨之混亂。每個球員皆被眾多球迷包圍,難以靜下來好好吃頓飯。
許是年紀比較大了,我根本不好意思搶站到球員身旁,請對方幫我簽名,或請他和我握一下手。尤其,我傾向支持讓名人有其個人的空間;就球員而言,在球場上我全力支持,球場之外我不會在意其私生活如何、也不會追著對方跑。
不過青春是動人的!眼見一名少女在一位球員經過時,大方的伸出手,該球員隨意地與她握了一下;那名受青睞的女孩開心得蹦蹦跳,另一名少女急著與女孩緊握住手,過過間接接觸的干癮……
那一刻我們也都感染到那燦爛的喜悅氣氛……
整個進食期間,我一邊叨叨絮絮地向另三位親友介紹各個球員的背景。諸如某某球員擔任何種攻守位置;某某球員的外號為何;哪位洋將多麼可愛、還有了一位台灣女友;哪幾名球員是混血兒,以及某某球員最受歡迎……
「去跟他握手!」老哥指著一名明星球員。
我登時紅著臉喊︰「才不要,他已經結婚了,還有個女兒了!」
「他結婚了,跟你跟他握手有什麼關系..」
我愣住了——對哦!有什麼關系?真是興奮過了頭……
然而,在幾個球隊里忠于某一球隊;而在該球隊里,當然也就有自己最欣賞的球員啦(尤其發現該球員本人比電視上帥時,那種迷戀之情,登時無限速向上攀升)!
我坐在位子上,看著自己最中意的球員走向這方時,心跳立即隨著他挪近的腳步逐漸加快——
他停在我姊姊後方,伸手拿餐盤。
我情不自禁急著向眾人介紹!「啊!我最喜歡他——」
當時現場綜合著人聲及音樂聲十分嘈雜,而我的聲音則因那夜的嘶喊而依然吵啞……我二哥、老姊、姊夫全將視線望向他,而他則因為那句明顯指著他的話瞟了我一眼.…︰
老天!我和他對望,整個瞼一陣熱辣!
然對方沒有多余的表情,拿了餐盤就離開。
啊!完蛋了……驚喜的情緒未褪,既之而來的一陣沮喪——瞧瞧我這副丑樣!唉,他一定覺得被這麼邋遢的人崇拜,好像也不是什麼太令人興奮的事︰….
但是至少……(以下的話有些惡心,但請耐心看完)至少是緣分牽引了我們對視了那一眼。也許和命定之人的緣分有異,但那一份悸動是深刻的!
尤其,他听進了我的心意。也許兩秒鐘後,他就忘了曾進人耳中的那句話,但我的心依然感動,是永遠不忘的感動、是淚濕的感動
有時會想,我真正迷戀上的也許並不是他,而是那份感動;但,那份感動,猶是他帶給我的啊!
哎哎!鼻子里的浪漫細胞太過作崇,只不過是一眼,也能引起一大串遐想……
不過,生活就是因為這些遐想,才顯得繽紛嘛!
所以……永遠為他們加油!
☆☆☆
接著,不能遺忘主編的叮嚀,必須就這本書的內容做些說明。
諸位讀者真是幸福,不勞您親自出馬,主編已代您詢問——還會為故事里的其他配角撰寫續集嗎?
比如白爾維和于安、桑中約和阿音,或是薛上臣……以及梁惜夕
其中主編還表示,第一章便出現的白爾維和于安令人有期待其後續發展的感覺,如果我不在日後做個交代,他們的存在似乎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