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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兒 第18頁

作者︰岑凱倫

「帶那ど多東西去?」

「外婆的禮物……」

「對了!禮物呢?我完全記不起,要為你外婆準備一份生日禮物。」

「你去,你就是禮物!」

「怎會呢?每個人生日,都應該送他禮物;何況她是老人家!」

「去參加外婆的生日,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肯去,已經很好。每年你三哥去,都沒有帶禮物,外婆已經很高興。不信,問你三哥!」

「三哥不在家,他在學校宿舍。」

「你可以打電話去問,我騙不到你。小孩子不要做黑白小天鵝,听話,等一等……還要帶錄像機,給外婆拍些錄像帶,媽媽很想看看外婆。」

「你媽媽為什ど不和你一起回來?」

「她要陪爹爹去新加坡,我們想在那兒投資,先看看情況!」莊浩敏月兌下皮外套,提起旅行袋︰「都好啦!吃了早餐,馬上要出發了!」

「你外婆住新界?」

「住離島,乘車、乘船又乘車……轉來轉去,來回要半天時間。等會兒你可能喊辛苦,所以,你肯去,對她真是最佳禮物。其實,你穿長褲會舒服些!」

「老人家生日,穿褲子好象不大莊重。你不喜歡我的衣服?」

「喜歡,像個小鮑主!」他扶扶她的腰︰「我們走吧……」

一鳴掃描,雪兒校對

第六章

寧太太和她的近身女佣福姑去購物。

走走走……看見一班人圍住一個人,不,應該是圍住一架車。

「前面是什ど人?」

寧太太話剛完,一個女孩子擦身而過,後面還跟著幾個穿校服的人在叫︰「雲彩,雲彩,叫她簽名!」

「她人比上鏡好看……」

「原來追明星!」寧太太笑著搖頭︰「現今的女孩子,迷偶像迷得實在瘋狂,想必蜜糖以前也是這樣!」

「太太,她不是電影明星,是電視藝員。電視台現在正在播她的電視劇,太太也有看過幾晚……」

「啊!我記得!就是那個女主角,飾演小家碧玉,後來被迫到夜總會當小姐的雲彩?讓我看看,唔!長得也算不錯,就是……就是少了點兒貴氣。」

「四小姐就比她美麗,如果四小姐拍戲……」

「怎會拿四小姐和這種人比?況且,也沒有任問一個人比得上四小姐。她算什ど?一個小藝員罷了!」

「陸小姐也比她好名!」

「樣子不計算,人家那份貴氣,她穿戴得更好,也難以比得上。不過這一代的姐仔,她算最漂亮了!」

「咦!那輛車不是二少爺的嗎?」

「二少爺?」寧太太馬上精神一抖︰「是志剛的平治跑車,怎會在這兒?那雲彩怎會靠在他的車上簽名?」

「也許……二少爺借了給朋友充場面去……」

「到那邊,我要看看志剛有沒有在車內,快……」寧太太推開眾人,因為,她看見雲彩正準備上車。

寧太太終于走到另一邊去,踮起高跟鞋一看,雖然戴上太陽眼鏡,她也認得出坐在司機座上的,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寧志剛。她又急又氣,叫福姑︰「果然是他,太不象話,叫二少爺下車來見我!」

「太太……」

「去呀!叫他馬上過來……」寧太大剛在說,雲彩已經上了車。車響號角,人散開,車子「呼」的一聲開走了。

寧太大氣得追著汽車卷起的煙塵頓足。

「太太,我們不是走這邊去買東西嗎?」

「不去了!去老爺的辦公室,你馬上通知司機……」

埃姑看見寧大太的臉色,哪兒還敢怠慢,忙用手提電話找司機去。

蜜糖回家,才知道發生了大件事。

其實,蜜糖一早就想問志剛,為何半個月不找仙兒,但寧太大搶先她一步,不讓她打草驚蛇,一定要由父母問他,又一定要有證有據。因為,寧家不容許子女撒謊,認為一家人應該坦誠相對;因此,志剛犯的是大罪。

蜜糖輕聲坐在一角,偷看志剛,打個眼色都不敢。

「……黃伯伯請客你不去,你說要陪仙兒吃齋,但仙兒那天根本沒有出外,留在家中吃豉椒蟹、焗龍蝦!」

「仙兒突然改變主意,她胃口轉好,想吃辣!」

「大約一個星期左右,你打電話回家跟康管家說,你要陪陸小姐看電影不回家吃飯。但,當時仙兒正在我們家,和你妹妹玩小狽。」

志剛一愕,隨即說︰「我那天並非約了仙兒,萬國的總經理也是姓陸的!」

「對答如流!早有預謀!那昨天下午三點,你不在辦公室,又和仙兒去哪兒?」

「昨天我約了元昌的老板吃午飯!」

「吃飯吃到四點鐘?你昨天下午四點二十分才回公司!」

「我回公司途中遇上個朋友,送了她一程。」

「是不是仙兒?」

「不是,仙兒應該還在學校。」

「那位朋友是男性的呢?還是女性?」

寧志剛渾身不安的神色,兩腿交疊了六七下,好一會兒才輕輕吐出幾個字︰「是一個女的。」

「她是不是叫雲彩?」

「雲彩?」大家交換看了一眼,志剛臉色大變︰「媽媽,什ど雲彩?你不要跟我開玩笑!」

「我沒心情開玩笑,雲彩是個演戲的女子,你的新寵!」

「媽媽,我怎會……」志剛聲音都抖了,臉色由紅變青︰「你不要听人家閑話!」

「我是個喜歡听人家說是非的人嗎?我昨天看見你的跑車停在置地廣場敖近,那位雲彩小姐靠在你車上簽名。我叫福姑去請你,剛巧那位小姐上車,你的跑車便‘呼’的一聲開走了!我有沒有說錯閑話?」

「沒有。媽媽,不過……」

「你還想狡辯,你說的謊言還不夠多?」寧先生的臉色也極難看。

「媽媽,你不要生氣,那位小姐,我在一個朋友的生日宴中見過,昨天見她被人圍著簽名,助她沖出重圍罷了。」

「你還在編故事!」寧太太一拍桌︰「我說過許多次,你們可以做錯事,因為只要是人,就會犯錯;但不可以欺騙父母,你們欺騙父母,證明你們不再信任他們,不再愛他們!」

「因為個新相識的女朋友,連父母都不要?」寧先生傷感地搖頭︰「志剛,你令我好失望!」

「我怕爹爹、媽媽知道我認識雲彩的事,會生氣。」

「你媽媽現在已經很生氣!」

「所以呢!我怎敢坦白說出來?」

「你認識雲彩,在仙兒之前,還是之後?」

「之後,我認識雲彩只有幾個月。」

「這算不算貪新忘舊?你怎樣向仙兒交代?怎對得起她?」

「我也感到很內疚,雖然,我和仙兒沒有任何默契或承諾,但,畢竟對她有影響。但感情的事,很難說,也勉強不來。」

「沒有人勉強你,如果當初蜜糖帶仙兒回家,你一看就不喜歡,沒有辦法與她發展感情,那ど,我叫你問她家的電話號碼,你也可以坦白說︰媽媽,我一點兒也不喜歡她!總好過今天累己累人!」

「的確沒有人勉強我和仙兒交往,是我自己願意和仙兒交朋友,互相了解,互相適應!」

「你已經足足一個月沒有見仙兒了,是不是?」

「是的!除了道歉,我不打算再單獨去找她了。」

「因為雲彩?」

他點點頭。

「她要你這樣做?」

「不,是我自動要這樣做。」

「仙兒有什ど不好?你拋棄她,雲彩比仙兒好嗎?你為她負情負義!」

「仙兒其實是個很好的女孩子,但她並不是我朝思暮想的夢中情人……」

「即非理想,就不該和她來往!因為她不是你在街上認識的,是隆重地,經過你妹妹介紹。你給了她希望,又放棄了!」

「當時我的確有自私的想法,我的夢中情人也許在我一生中都不會出現。仙兒也不錯,發展下去,也是個很好的伴侶,所以願意和她來往。但後來認識雲彩,我只是見她第一眼,我心里就說︰是她了,就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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