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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家歡 第11頁

作者︰岑凱倫

「你既然認為自己所做的合情合理,那?,你就大大方方去結婚,為什?又要到這兒來?」

「我已經說過,我是為了安娜而來,你一向有英雄作風,我相信你可以幫助安娜。」安妮盡可能說服偉烈︰「假如你見過安娜的男朋友,你也會認為他不可靠,雖然你恨我,因為你認為我對不起你,可是,安娜一向對你好,她並沒有對不起你啊!」

「當然,安娜是個很好的女孩子,如果她有困難,我自然會幫助她,不過,現在我並不認為她有麻煩。她交男朋友,是很正常的,你可以結婚,難道她就不可以交男朋友?你太愛管閑事了。人家的事,我可沒興趣,因此,這個忙我認為沒有理由去幫。」潘偉烈看一看腕表︰「你喜歡多耽會兒,我姓潘的歡迎,可是,很抱歉,我有事,不能奉陪。」

潘偉烈說完,不客氣地上樓去了,安妮本來還有很多話要說,但是,既然沒有訴說的對象,她也沒有理由繼續留在潘家,只得怏怏地離去。

雖然安妮為此非常不愉快,不過,由于她佳期在望,她也沒有辦法去兼理別人的事,這件事便不了了之。

安妮結婚的前一天,由安娜提議,幾位兄弟姐妹,為她開一個惜別舞會,因為安妮是女兒,她嫁出去後,就不再屬于這個家庭了,所以這個惜別舞會很有意義,高太太十分贊成。在她看來,舞會是屬于年輕人的,為了令孩子們開心,她決定不參加他們的舞會,那天晚上,高太太便到朋友的家里打通宵麻將。

安娜他們可高興了,因為得到了高太太的準許與支持。高太太說過,只要孩子們高興,即使開一次舞會花幾千元也值得,因此,安娜,天德和天恩商量(過去,天恩對娛樂最不感興趣,他只是喜歡運動,打球,但是自從和明珠在一起,他也喜歡听唱片和跳流行舞了,連人也羅曼蒂克起來),他們要請兩隊樂隊,輪流通宵演奏,要吃華爾登的自助餐,而且還設有抽獎禮物。至于家中的布置,他們也準備請一個舞會設計專家來設計,他們希望開一個盛大豪華熱鬧的舞會,準備的時間雖然不夠充分,不過在香港只要有錢,什?也可以辦得來的。

對此,艾莉,安妮,甚至安琪都很開心,因為,她們也想高興一下,加之,高太太又不參加,安琪準備大著膽子請馬希浩來參加,而安娜,也準備把史佐治帶來,因為那天的客人必然極多,沒有人會留心誰是誰的朋友。由于天恩和明珠是朋友,潘偉烈自然也在被請之列,其實,別說是潘偉烈,就算是極普通的朋友,安娜兄妹為了熱鬧,也會一起把他們拉來的。

安娜計算一下,那天被請的人,將近八百個,幸而高家的房子,連花園有一百多萬呎,就算多請幾百,也不愁會太多,不過,晚餐的費用可驚人呢!斑家有錢,當然不在乎,但是,這筆費用,落在窮人的身上,就可以足夠一家人一年至兩年的生活費用,怪不得杜甫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窮與富的分別,實在很大。

這是年輕人的黃金時代,用的是父母的錢,吃的花的全是向家里拿,自己完全不必負擔,要吃就吃,要玩就玩,只可惜要愛不能愛。安琪是個未亡人,卻被迫守節;而安娜,她愛上了混血兒,高太太也是不會容許的。因為高太太外表開朗,骨子里守舊,她總認為外國人是野蠻人,自己的女兒是千金小姐,嫁一個有外國血統的人,就失了面子。

不過,因為家中熱鬧,他們仍然十分快樂,尤其是天德,開舞會,一定有不少女孩子來參加,他又可乘機追求一兩個,他和妮妮已來往了三個月,他覺得膩了,決定要換一個新情人。

潘偉烈接到請柬,最初他忿忿然地說不去,後來又回心一想,自己是男子漢,這樣未免太不夠大度,又何況,安妮親自來找他,這證明,安妮對于這一樁婚約十分滿意,否則,安妮為什?不回到他的身邊?愛情是不可以勉強的,安妮愛何佑才,自有她的理由,外人是不會明白的。雖然,很多人認為何佑才相貌丑陋,但情人眼里出西施,安妮喜歡他,就感到他可愛了。

正如有人說安妮配不上他一樣,潘偉烈把這個問題,想了很久,他認為,安妮並非很丑,不過,她的性情的確很不適合自己,潘偉烈和天恩一樣,是個很活躍的青年,平時也喜歡運動,他將來的伴侶,也應該是個活潑的女孩子,如果和安妮結婚,一個愛動,一個愛靜,結果就會出現矛盾。

潘偉烈想開了,他不再痛恨安妮,反而認為自己太不夠理智,潘偉烈再回想一下安娜,安娜和他的性情比較接近,兩個人都很活躍,又何況安娜十分漂亮,比安妮漂亮許多。不過她太傲,這一點潘偉烈是不大喜歡的,因為潘偉烈喜歡的是有含蓄美的女孩子,如果安娜有一點女性溫柔,就可以滿足潘偉烈的英雄感,潘偉烈就會死心塌地地追求她,然而,世界上畢竟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照說安娜也就算是不錯的了。

潘偉烈決定去看看安娜,因此,他改變了主意,決定參加高家的舞會,他這樣做,高家的人一定會覺得他寬宏大量,很夠風度,而且,他也可以乘此機會,向安妮道歉。

星期六,安妮出嫁的前一天,高家里里外外,布置得極美,七彩氣球,金色掛條,紅色牆燈,不同形狀、不同顏色的包裝禮物,還有意大利的燈飾,花園每一棵樹,都閃閃發亮,十分好看。

其實,高家的女孩子更好看︰大少女乃女乃一向喜歡金碧輝煌,她穿了一套金色的套裝晚禮服旗袍,艾莉穿的是翠綠色,安琪挑選了淡紫色,新娘子安妮,由高太太作主挑選,她穿了一件極漂亮,極華貴的粉紅色晚禮服,至于七公主安娜小姐,她穿的是一件雪紡質,橙色底,瓖上白色、黃色和綠色假鑽、珠子和膠片的晚禮服,她的打扮,艷麗不俗,再加上她外表嬌美,儀態大方,因此,她是全場最美、最突出的女孩子,本來高家每一次請客,她總是最美的。

在高家的客人中,仍然是明珠最美。她今晚的打扮,並不新派,但也不落後,她穿了一件珍珠色的晚禮服,配上全套真玉首飾,頭發盤到頭頂上,發上有一個翡翠皇冠。

明珠雖極美,不過,認識她的人不多,因此,她受注意的程度,就比不上安娜。由于安娜是主人家,人又活潑,因而客人都對她傾慕不已。

明珠故意把自己藏起來,她不願在人家的宴會里出風頭,因為,她比安娜還要美一些。

潘偉烈和明珠一起來。本來,天恩要親自去接明珠,不過,既然潘偉烈也來參加,那明珠自有她哥哥護送,天恩也就減少了一份工作。天恩對明珠,是深愛的,可是他們經常吵架,為了一件小事,為了一個小問題,兩個人也會吵起來。因為他們都很孩子氣,而且都愛逞強,因此稍為不滿,就大吵特吵,不過不到一兩天,他們又好起來,正是三天好,兩天吵,一向都是如此,有時候,玩得好好的,他們也會吵起來。

如果你認為他們之間已經感情破裂,那你就錯了,他們只不過鬧意氣罷了,並非互相痛恨。

潘偉烈一進高家,他第一眼,並沒搜看安妮。以往,他每一次到高家,總是暗中找安妮,他不敢公開找安妮,是因為安妮要保守秘密,可是,明天安妮就是何家婦,潘偉烈沒有理由要關心她,他所應關心的是安娜,他要仔細看清安娜是否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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