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與天使
如果黑色是我所能擁有的羽毛,我寧願選擇當只黑烏鴉。
有則童話說,烏鴉想競選世界上最美的鳥類。它聰明的收集了許多鳥羽毛。有來自黃鶯的,有來自孔雀的,還有天鵝、鸚鵡等等各色的羽毛,它將這些不屬于自己的絢麗羽毛往身上粘,裝扮出一只前所未有的美麗烏鴉。它驕傲的一如灰姑娘換上新衣,站在台上選美。果然一舉擊敗所有的參選鳥兒。
眼尖的孔雀認出自己的毛,一口咬走了它。接下來,鳥兒們紛紛奪回自己的毛。最後,美麗的羽毛月兌落,只留下一身是黑色的烏鴉。
然而,我選擇了當只黑色的烏鴉,心滿意足的守著自己的黑羽毛。我保證我會十分愛惜的保護羽毛。不論風霜,我都會讓這些黑色羽毛在花紅燦爛的其他鳥兒間,散發我黑色光亮純淨的毛色。是的,我寧願自滿的守著我的黑羽毛。
黃鶯的歌我不會吟唱,只能呀呀。孔雀的屏我無法展開,只懂得在電線桿上徘徊。天鵝的優雅我沒有,只是偶爾揮揮翅膀在天空轉轉圈。
我也許是只雄的烏鴉,也許是只雌的烏鴉。不管我是雄的烏鴉或雌的烏鴉,因為我的不突出、不亮麗兼毫無色彩,所以我也只能吸引到烏鴉。
可是烏鴉配烏鴉就很好,因為我也是烏鴉。
天鵝驕傲沒有慈悲。黃鶯縴細沒有韌性。孔雀虛華沒有實心。
烏鴉該配的就是烏鴉。不論是老的烏鴉,小的烏鴉,胖的烏鴉,瘦的的烏鴉,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大不小的烏鴉,都來我身旁。听我呀呀,陪我飛飛,偶爾一起排排站在電線桿上。也許,我就是你這生的烏鴉,好嗎?
有人討厭烏鴉,因為它太黑太丑聲音太啞。
可是烏鴉不黑不啞,會是什麼烏鴉?當被那堆羽毛層層蓋住後,它既不是烏鴉也不是其他的鳥兒,它該當自己是什麼?
烏鴉也喜歡美,問題是羽毛太黑,聲音太啞,所以你不懂我。
讓我當我的快樂烏鴉,請看看我黑羽毛有多柔亮吧!
楔子
傳說--惡魔住在地獄。那火燒一樣的地方,終年不停的煉火燒炙著罪惡深重的人們。他揮動他駭人的披風,冷眼笑看人們的掙扎和苦痛,與死神為伍。以其邪惡俊美的面孔與千變萬化的手法,誘人沉淪于地獄之火中,無法自拔。
*****
閻旭七歲。他走上陰森森的樓梯。七歲小男孩的心中,陰暗隨之而來的恐懼,早巳深深的捉住他不放,扼住他的呼吸。
「媽媽?」他怯怯的往樓梯頂上呼喊著。
清晰可聞的叫罵聲,仍然不停的灌注到他耳中。
「你瘋了,你憑什麼以為我會給你我的兒子?小旭不可能留在你的身邊。」
「我是他的母親,我當然要我的兒子。」
「我們閻家的子孫,要留在這間屋子里長大。」
「閻正清,你不要逼人太甚。你在外面養女人我不管你!你帶回家里我也不管你。你還想怎麼樣?離婚,也就罷了。要我放棄我自己的兒子?你休想。」
「休想?休想的是妳。你真以為自己能養小旭嗎?考慮一下你自己的身體狀況。」
「呸,小旭是我兒子,他到哪兒我就到哪兒,否則我絕不離婚。」
「你以為這樣能要脅得了我嗎?」
「閻正清,是你逼我的。」
「我逼妳?是妳逼我吧!我已經容忍你很久了。」
接下來傳出的是驚天動地的摔東西聲。
閻旭那張清秀可愛的小臉上,圓圓的一雙黑色大眼,淚水撲簌簌直流。「媽媽。」
「啊!」
尖叫聲劃破了天際。
閻旭驚懼的張大了眼。
「你該死!」
他听見母親的聲音拔尖捏高了說著,一點也不像平日那溫柔細語的聲音。他幾乎都認不得了。
「去死!你該死!是你!是你的錯!」
一片的靜瑟。
只有母親瘋狂的笑聲,在笑聲之後是哭聲。
門開了。門內的燈光,照亮了陰暗的樓梯,閻旭也看到了母親。
惡魔。
渾身沾著血,紅紅的血,到處都是。她的手上、發上、甚至是臉上。母親的衣服被撕破了一大塊,亂糟糟的。
「小旭。」母親又溫柔的喊著。
「媽媽。」閭旭由趴伏的樓梯上,緩緩的抬起臉看著母親。
「過來媽媽這里,小旭,快來啊!」
閻思湘蹲,抱住了沖到她懷中的小旭。「好乖!好乖!」
緊窒的擁抱,閻旭能感覺到母親是不同的。他想要看看這究竟是不是母親,但他掙不開母親的手臂。
「小旭。」銀光閃起。
痛,像一道燙人的火炙燒過肌膚。閻旭卻嚇得連哭都忘記了。母親的臉,母親的手,她手上的刀,血紅的一片天,母親最後溫柔的笑。
「別怕,媽媽很快就來陪你了。」
第一章
岳可玟很習慣踫釘子了。
因為她的興趣與眾不同。
假如說,她喜歡音樂--錄音帶行多得是;喜歡畫畫--博物館畫廊里面都有;喜歡看電影看小說看帥哥--市場上應有盡有。
可是她喜歡的東西,不是那麼容易就見得到的。
她喜歡什麼?
她喜歡考古--不是去挖死人骨頭的那一類。
她做的是中古時代的文學考究。
通常這種東西,大概在台灣是英雄無用武之地。
她也不打算要在台灣找到什麼東西供她研究。她會出國去搜集一堆的資料,然後帶回來,像是只回家過冬的熊一樣,慢慢的消化完她三季辛勤的工作。
台灣對她來說,像個藏冬的地方。
不像她的天才老哥,這里是他準備一展鴻圖的地方。
不曉得她家那棟被火燒的房子怎麼樣了?
可是新聞照片上的大哥大嫂臉上的表情挺愉快的,所以她猜一切已經圓滿大結局了。
既然如此,那他們的事也不再重要了。可玟把有關岳邦樵的思緒推到一旁去。
話說回來,剛才提到踫釘子。
她為什麼會在這里?明知道會踫釘子,可是她還是照樣站在這里等著那根釘子敲到她的鼻頭上。
因為當她听到自家後院有珍寶的時候,就顧不得冬藏的規矩,興匆匆的跑來了。
要她打消主意?想都別想。
自家後院?喔!就是指台灣嘛!
她一位要好的朋友兼死黨傳真來函說,在台灣南部的一個氏族擁有珍貴的中古世紀文獻,而且是他們最有興趣的「魔鬼」典章,問問可玟有沒有听說過。
天吶!要是她听說過,她還會坐在家里管兄嫂的閑事嗎?!
可玟當下捆好包袱,直下台南,來到這荒僻的地方。以她現代的眼光來看,這種三十分鐘找不到一輛計程車的地方,稱呼荒僻還不夠完美。
她按下門上的對講機,並且連按了數聲。因為這樣才會有人回答。
「請你離開,小姐。你若是再不走,我們只好請警車來了。」門內的聲音,恭敬而有禮的說。
「離開?我連輛牛車都招不到。」可玟半笑不笑的說︰「也許警車正是我需要的。」
「很好。」那人竟說。
「喂!等等。」可玟不希望邦樵得花上四、五個小時的車程來保她出警察局。
「你還有事嗎?」
「我剛才是開玩笑的,我只是想問一下,你們里面有沒有電話,可以讓我叫一輛計程車嗎?我真的等不到計程車也不是我的錯。」
要是真以為她是要乖乖離開,那就太不了解岳可玟了。
她那是障眼法,只要他們讓她進了門……嘿嘿!她的爸媽常說她的三寸不爛之舌可以說動死神放下他手中的獵物。
「抱歉。這點我們無能為力。」
「你們不會這麼無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