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日一大早,單東昂發現那輛機車仍舊是停在他的位置上,不同的是……對方就像是得到了教訓一般,將機車停得比較旁邊一點,方便他在停車時不會撞倒他的機車。
既然對方學乖了,他也不想追究,仍是照平日一樣上班去也,可下班時,他又氣得差點吐血。
他的引擎蓋上被畫了一坨大便,同樣是用口紅畫的。
他真的是氣炸了,往後幾天,那人都在他的引擎蓋上留下紀念品。第一天畫了一坨大便、第二天是一只烏龜、第三天則是寫了個大大的「恥」字,第四天寫上「無恥」、第五天寫「我無恥」、第六天寫「無恥之人」……
好!就存心想向他勒索是嗎?
他倒要看看對方是哪一號人物,竟然敢向全公司握有掌政實權的單東昂,做此等大逆不道之事。
棒天,他開始準時上班,很不巧的,九點開車到停車位,對方已經先停好機車──
第二天,他早了十分鐘,那台機車仍舊是在原位上。
看到這個情形,他挑了挑眉,如果他真的是個認真做事、勤勞的好員工,也許他可以原諒他一時魯莽,做出了不智之舉。
第三天,他早了二十分鐘,對方還沒到,所以他就想先到辦公室將公文包放好再到地下室,孰知一下樓,那台少了後照鏡的機車又停到了原地。
差一點!
單東昂有些惱怒,不過沒見到本人,他是不會罷休的。
第四天,他干脆八點半就坐在車內等,可是等到九點半對方都還沒出現,他也只能悻悻然的上樓上工。
原來春柔一向都有睡過頭的習慣,之前能準備到公司上班,全是她大哥、二哥、爸、媽輪流叫她起床的結果,可今天他們四個人全都有事,所以就任由她這麼一直睡……睡到九點多,不過基于父母親的養育之恩,她在一覺醒來發現遲到後,還是有乖乖的到公司上班。
堵不到人就算了,他的車子仍舊被用口紅寫上了字,而且他發現,這口紅還不是專櫃的品牌,只是一般廉價至極的口紅。
好!上班等不到人沒關系,山不轉路轉,總行了吧?
他決定下班時堵人,反正公司里頭也沒有人管得動他,他絕對可以選擇幾點上班、幾點下班。
第一天,五點一到他就出現在停車場,可是等到六點卻還是看不到人,所以他就先離開了。
而在他離去後的五分鐘,春柔才氣喘吁吁的出現在停車場,原因是她五點才剛要下班,就被人事主任給逮住了,狠狠地訓話一個鐘頭。
第二天,她覺得肚子不舒服,因為每個月一次的大姨媽來報到了,所以她四點半就提早走人了。
第三天,她準時五點出現在停車場,可單東昂卻比她慢了五分鐘,兩人又錯過了。
就這樣一連五天,單東昂都見不到人,而他的愛車只要是對方比他先離去,就會被注上眉批。
重點是,眉批還頗具創意,每次寫的都不一樣,從來沒有重復過。
六點十分,單東昂因為工作繁重,所以拖到現在才出現在停車場,想必那輛膽大妄為的小綿羊應該已經騎走了才是,可……他卻看到機車還在原位。
這麼晚還沒下班?也許,他今日真有那個機會可以見識、見識對方的盧山真面目了。
他坐進了車內,在車子里頭等待著。
不久,看到了身穿著簡單的T恤、牛仔褲從電梯里頭晃出來的身影,突然,一肚子的火氣全都消了。
原來是那個令他印象甚深、不知死活的工讀生啊!如果是她的話,他就相信以她的程度是可能做出這等白痴的事。
春柔先在她的機車旁繞了一圈,發現對方還是沒有任何悔意、她的機車還是沒有夾任何的支票或者是對方的資料,她氣呼呼的打開了包包,拿出了從夜市買的一條十元的小口紅。
這個可不是她要擦的,她是專門為了在他的引擎蓋上留言而買的。
開玩笑!她都還沒有領薪水耶!要是用她平日在用的口紅下去寫字,這多傷啊!分明是要她的小命一條咩!
完全沒注意到車子里頭還有坐人,她彎下腰就想開始留言,可車門卻在此時打開了--
「喝!鬼唷……」她往後跳了一大步。
媽呀!她怎麼沒發現里頭還坐著人吶!
她不停的拍著胸口,感覺從車子里頭踏出來的那位昂藏男子十分的眼熟,不曉得在哪里見過。
「我確定我不是鬼。」他冷冽的道。
「你從一開始就坐在里面了?」她惡人先告狀。
很神奇的,她這種沒頭沒尾的句子,單東昂竟然听得懂。
「不,我剛在里頭……我想知道到底是哪個不要命的人,每天都在我的車上留字。」
「不錯了,我還沒有拍照留念。」
奇怪!他真的是很眼熟,她到底是在哪里見過他啊?可惡,她怎麼想都想不起來。
避他的,有沒有見過他都不是重點,反正他就是得賠償她修理費。
「很好,總算是見到你的面了,你會在這里等我,應該是也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對吧?」
春柔擺出了架式,希望自己看起來就像個凶女人一樣。
听說,男人見到凶巴巴的女人,多少還是有點忌憚的。
「這話應該是我和你說的吧?你不知道這個停車位只有高階主管才能用嗎?」
他也板起了臉。「你卻一犯再犯!」
「誰說的……這個停車位上又沒有寫字!你以為這是你的啊?」她昂頭挺胸,看起來還是多少有那種氣勢在。
「沒有嗎?」他的手指著地上。
哇咧……還真的有呢!那一排又大又顯目的字,讓春柔突然氣勢消了一大半。
「呃……好吧!不過你撞倒了我的機車是事實,那個……那個……我的龍頭歪掉了,還有後照鏡也斷掉了,你知道我這樣騎機車很危險的嗎?你本來就應該要賠償我這些費用的……」她突然有點理不直、氣不壯了。
「可是,只要你不停在這個不屬于你的停車位,你的機車是可以安然無事的。」
意思是說--她自找的,他不會笨到賠償她這些損失。
「你真的太過分了!」春柔氣道,他一定是十大惡人之首。「你撞到我的車,本來就應該賠我的。」
「你想一想,我並沒有說錯。」
「好,你就是無恥到不賠錢,是不是?」很好,她靳春柔可也不是好欺負的。
看她這種樣子,她應該還沒認出他吧。他想,如果沒經過他的提點,她也許一輩子都想不起來。
「的確,我從剛撞到你的機車,就沒打算賠償你任何一毛,反倒是你……」他看了一眼她手中拿著的口紅,「用這種廉價的口紅在我的引擎蓋上寫字,刮傷了我車子的烤漆,你是不是該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
「膠帶?哼!你想要四維公司出品的?還是家樂福自有品牌啊?」他竟然反過來要向她求償!他頭殼到底有沒有壞掉啊?被害者是她耶!
「不賠?」
「我賠給你的話,我就是烏龜。」
「很好……」他拍拍手,「那你就等著收我的存證信函吧!」
「喝!用那種東西來嚇我,我又不是被嚇大的。」
「是不是在嚇你,等你收到就知道了。」
啥咪?!他說存證信函,他竟然要寄那種東西給她?!
看他這麼堅定的樣子,似乎不是在嚇她,他想玩真的。
「你你你……你可要搞清楚,是你對不起我的……」
「既然我們兩個無法取得共識的話,何不讓法院來替我們裁定?」
「好,沒關系!你要來硬的也沒關系,我不會跟你說我是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