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禁為圍繞在這只金龜婿身旁的女人感到不值,人家心里早就有喜歡的女人了,而她們只是他排解寂寞的工具而已。
「怎麼了?妳的表情為什麼看起來那麼不以為然?」易嵩笑問著,心里當然知道她在想些什麼。
「不,沒什麼,那總經理,你現在的意思是……」
「我想請妳幫我找人,在一個月之內找到她。」
「啊?」
哇咧∼∼要找人應該要找「阿亮」才對啊!她哪有這麼神通廣大,可以找到他失散多年的小情人?她又不是神。
十五年了耶!可不是十五天,不要丟這麼大的難題給她好嗎?
「總經理,我想你應該去找阿亮才對。」她給他一個很好的建議。
「關于這個問題我也有想過,不過我如果找上他,我父親一定會知道,對我來說,這個方法並不是很好。」
「我拒絕,我的工作並不包括這個。」白痴才會把這等難事攬下來做,「好了,總經理,你已說出你的心聲,現在應該比較舒服一點了吧?時間不早了,我要下班了。」她站起身,一副就要拍拍走人的樣子。
易嵩笑笑,看起來奸詐無比。
「我知道這不是妳分內的工作,如果妳願意接受的話,在妳幫我尋人的這段期間,我可以幫妳加薪三萬塊。」
三萬?好多!她吞了吞口水。「但是……」
「當然了,我這個人一向不會強人所難,妳若不想也可以拒絕。」他涼涼的說。
「我拒絕!」她還是忍痛放棄,每天上班已經很累了,她哪還有多余的力氣去尋人?
「公司章程第三條第九款,職員不得在外兼差。」他懶懶的說道,啜了口咖啡,整個人看起來悠閑極了。
既然他好言相勸無效,就別怪他使出卑鄙的手段。
「總經理你--」太過分了,竟然威脅她!
「妳知道在外頭兼差,公司會怎麼處理嗎?」
「我……」
「公司可以請妳走路,而且不發遣散費,每個進公司的員工都有簽下這份契約。」
「可是……我不是在兼差,那家汽車旅館是我爸開的。」她試圖做最後的掙扎,「我只是幫忙看一下旅館而已。」
「妳的意思是--妳家是開汽車旅館的?」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啊!
「是啊!不行嗎?」她說話的口氣有些沖。
「別誤會,我沒說不行,只是覺得意外。」
「那我這樣不算兼差吧?!」她反問,暗自松了一口氣。
「應該還是算,雖然那是妳家開的旅館,不過妳在不屬于我們公司的地方工作,那也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妳還有疑問,我可以請律師向妳解答。」
「那是我家開的!」她再一次強調,萬分的不爽。
懊死的!都是臭老爸害的,叫他找工讀生他不要,現在可好了吧?害她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中,她最討厭這種感覺了。
「我沒說那不是妳家開的,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打電話叫律師來解釋那算不算是在外頭兼差。」
看她那「赤耙耙」的樣子,雙眼幾乎要噴出火花,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她這麼生氣呢!
「你不要太過分了!」芷菱憤怒的指著他。
「我做人、做事一向如此,怎麼樣?」
「我還能選擇嗎?」
幸好他不是逼迫她去作奸犯科,不然她就真的是完蛋了。
「別說得這麼哀怨,高興點可以嗎?也許那會定件不錯的差事。」
「很抱歉,我無法如此想。」
「那妳接受了?」
「我可以說不嗎?」
「妳很生氣。」他指出事實。
「對,我、現、在、很、不、高、興。」她的語氣顯示出她的憤怒程度。
「很好,我已經接收到妳傳達的訊息了,現在,請妳平心靜氣的听我說。我會提供妳對方的特征、年紀和以前的住址,請妳務必幫我找到她,而且每天都得向我回報妳的進度。」
「盡我所能,行嗎?」她翻翻白眼。
笑話,如果那人就這麼從人間蒸發,要她上哪兒找啊?
「妳可以做得到的,我親愛的芷菱。」
「別如此看重我!」她咬牙切齒的說道,「我極為厭惡的總經理。」
「哈哈哈……」他狂笑著,「果然,妳可是朵解語花呢!和妳談過之後,我的心情好多了,晚餐也可以多吃一點。」
「謝謝總經理的夸獎,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當的是『食人花』好嗎?」先將十大惡人之首易嵩吞進肚子里。
他對她的話不以為意,「讓我想想要怎麼報答妳好了,這樣吧……」他偏頭想了下,視線不著痕跡的掃了那張絕美的怒容一眼,「我請妳吃飯,隨便妳指定一家餐廳。」
「謝謝,我現在只要看到你就吃不下。」就算勉強吃下也會拉出來。
「呵呵!那真糟糕。」
第三章
「這算什麼特征啊?那個易嵩分明是在給我出難題!」手拿著易嵩寫給她的紙條,芷菱的一雙柳眉幾乎打了十幾、二十個結。
特征︰女性。
年齡︰不詳。只知道我國中的時候,她還是個小學生,至于小幾則不清楚。住址︰當時住在我家附近,後來搬家了。
他一定是和她有仇!芷菱如此認定。
只有這麼點訊息,其它的全都不知道,這樣要她怎麼找?他家的住址……這個住址她似乎有點印象耶!
她小時候好象也住餅這里,不過沒住多久就搬家了,難不成易嵩想找的人是她?
「哈哈……」她被自己的阿Q想法給逗笑了。
不過,如果以他提供的條件來看,她還真的滿符合的,依照他倆的年齡差距,他國中的時候,她的確還是個小學生。
但如果再客觀一點,符合條件的人可是多得數不清。
「怎麼可能是我嘛!別神經了……」她敲了敲自己的頭,也沒什麼印象小時候曾見過什麼國中生的大哥哥。
芷菱撥了通電話,決定向易嵩抗議,「總經理,我能力有限……你給的資料,我想我是找不到了。」
「是嗎?」從他的聲音听得出心情挺好的。
「對了,芷菱!我忘了告訴妳,我剛剛找到我當初幫她畫的畫像,也許這樣妳比較好找。」
「畫像?」
嘿!有這種東西不早說,最起碼找超人來就容易多了,「總經理,那張畫像可以給我嗎?」
「當然可以!」他非常的大方,「明天吧!我會帶到公司給妳,不過妳可別弄壞了。」他叮嚀著,這對他來說可是無價之寶。
「我會小心的,只看不模行嗎?」拜托,他把它當寶,說不定她還當成是垃圾哩!
「芷菱,畫像在這里。」桌上放著一只卷起來的圖畫紙,「別弄壞了。」
她露出了微笑,伸出手拿起圖畫紙,並打開……不看還好,看了之後差點吐血!
心中的怒火熊熊燃起,這算什麼?
他是存心要她是不是?!
這叫什麼畫像啊?簡直就是蠟筆小新,只差蠟筆小新是男的,而且鼻孔沒掛兩管鼻水。
「總經理,你畫這是什麼東西呀?」敢情他的美術就只有幼兒園程度?
不……幼兒園孩童畫的都比他好。
「我初戀情人的畫像啊!妳看不出來嗎?」
他確定這是他為初戀情人所畫的,當然了,他國中在畫這畫像時,是靠記憶畫下來的,而不是看著本人畫。
「你的初戀情人長這副模樣?」她指著畫像。
「我畫得太好了?」
「你以為呢?」
她的聲音愈來愈像在叫囂了,來公司這麼多年,她一向給人從容自若的印象,但現在……她覺得這兩天她的修養、氣質,已經全被易嵩給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