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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娘子好 第4頁

作者︰董妮

「你當官了?」敢情小說沒騙人,只要能穿越時空,生活一定會更好。

「不只,高老爺——也就是你那名義上的公公,還是春水縣的大地主,土地多得騎馬得走一天才能逛完。」

斑亢是個孤兒,來到大周,哪怕父母雙全,「爹、娘」二字還是喚不出口。畢竟相處時間太短,對兩位老人家產生下了親子感情。

「哇!」林隻一雙眼楮閃亮得像藏進了兩個小太陽。「高亢,咱們發達了。」

「噓,小聲點。」高亢左瞄右瞧,確定四下沒有第三人,才吐了口長氣。「小隻,我們是有錢也有權了,但規矩也變多了。那個高老爺的家法有一百多條,隨便犯一條就要跪祠堂,要不是高老夫人攔著,我現在還在跪呢!」

看來天下還是沒有白吃的午餐。但是……

「給我們這麼多好處,不過要守一點規矩,還是很劃算的。」

「我也這麼覺得,咱們就在這里過下去吧!有吃有喝,什麼都不必愁,多好?」高亢頷首。「所以我們要盡快習慣這里的生活方式,首先,稱呼就要改過來,你不能再叫我‘高亢’,得喊‘相公’,我則喊你‘娘子’。」

「相公?」林隻皺眉。「好別扭。」

「誰說不是呢?」高亢嘆口氣。「可高老爺交代了,以後再這麼沒上沒下、不講尊卑,還要跪祠堂,除非你嫌日子過得太好,想找點苦頭吃,否則還是謹言慎行的好。」

林隻握了握拳。「我知道了,我會注意的。」

「如果不小心漏了什麼狐狸尾巴被抓住,記得,絕對要打死不認。」像他上次不小心講了「籃球隊」三個字,就被高老爺追問大半天,高老夫人還以為他撞邪了,非要請和尚道士回家做幾場法事去災殃,若非靠著「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本領,他現在已經露餡了。

斑亢很詳細、很謹慎地叮嚀了林隻半天,弄得她不斷地用異樣眼光看他。「高亢,你長進了耶!」

「什麼意思?」

「那天要你去打听這里的人事物,你還推托說自己不擅交際,這會兒又主動把一切都調查清楚了。」

他翻了個白眼。「如果你也去挨個幾板,再跪一夜祠堂,就曉得我為什麼這麼辛苦了。」

「高老爺打你?」

「他那家法比扁擔還要大,打得我痛死了。」

林隻瑟縮了下。「真可怕。」

「你曉得就好。」他拍拍她的手。「萬事小心啊!」

她點了點頭,想起一件要事。

「對了,現在是哪個朝代,會不會發生什麼天災人禍,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

他苦笑。「這里是大周,現在是元慶十二年。」

「啊?有這個朝代跟年號嗎?」原諒她歷史下好,不過高亢是念文科的,對這些東西應該比較清楚才對。

他繼續苦笑。「沒有。」

「那……」她呆了。「我們到底來到什麼地方了?」

「大周朝,安城府的春水縣。你可以想成我們來到一個異時空了。」

她愣了好久。「這里沒有魔法師、精靈、矮人之類的吧?」

「沒有。」又不是奇幻故事。

「那有沒有修道者、妖精、劍仙滿天飛?」

「沒有。」這里也不玩仙俠。

「那文字、語言呢?」

「中文。」

她吐了好長一口氣。「還好,起碼是個我們能理解的世界,適應起來不那麼困難。」只可惜他們不能賣弄詩詞或發明火藥、玻璃什麼的,來個稱霸世界。

不過他們似乎也沒有那個能力,唐詩三百首,她從小學讀到大學,目前還存在腦袋里的不到十首,還是少賣弄、少出錯吧!

「高——相公。」既然要過新生活了,舊的東西能忘就盡量忘吧!這樣才能更快融入新的環境。「寶寶呢?健康吧?」

「一個胖小子,一個可愛的小丫頭,很惹人疼。」

「那怎麼不在房里?」

「高府有錢,早就請了四個女乃娘,闢了一處院子,專門照顧寶寶。」就連他也只看了孩子一眼,都沒有機會抱呢!

「我能不能見見他們?」

「我去跟高老夫人說,讓女乃娘把寶寶抱來房里給你。」

「好啊!」林隻催他。「你快點去,我要看寶寶。」

「我這就去,順便讓他們送午膳過來。」他朝房門方向跑了幾步,又不放心地回來。「記住,多看多听,少說話就少犯錯。我還得回衙門,不能陪你跟寶寶了,你萬事小心。」

「知道啦!」她推他一把。「我的個性你還不清楚嗎?我從不沖動行事的。」

那倒也是。他們一起長大,從小,她就比他冷靜、獨立,他偶爾還會傷春悲秋,嘆幾聲親人不待,而她,永遠都是那一句—上升人人倒,靠山山倒,靠自己最好。

他的老婆是最精明、強悍的。

「我的好娘子,」他俯身在她頰上親了一下。「幸虧我們一起過來了。」若他一個人流落到異時空,現在肯定笑不出來,或許他已經瘋了也說不定。

真慶幸他們夫妻是一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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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亢一個人關在架閣庫里閱讀那些陳年案件卷宗。

他不曉得當知縣要干什麼,又不敢問,怕泄了底,讓人發現這個縣老爺的靈魂被調換了,只能獨自模索,從舊檔案中找資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那些刑名、賦稅、文件來往,多得跟貓毛似,恐怕不花上幾個月,這份工作是上不了手的。

忍不住再佩服一下那些從現代穿越過來成王做霸的,小小知縣的工作都如此繁雜,再高幾級,豈非要累死人?

「大人。」留著兩撇八字胡的柳師爺敲開了架閣庫的大門。「下個月知府大人五十歲大壽,我們是不是該準備了?」

「準備什麼?」高亢有點納悶。「知府大人請我們去給他慶生嗎?」那倒是得準備一份生日禮物。

「沒有,春水縣衙倒沒接到帖子。」柳師爺心想,給上頭送禮是習俗,用得著人請嗎?

但高亢不懂這些官場辨矩,只想在二十一世紀,主人過生日,客人不請自到是件失禮的事,自己還是別去的好。

「既然沒帖子,那就不關我的事啦!別吵我,我還有很多卷宗沒看呢!」他揮手趕人。

柳師爺訝異地瞪大眼。這縣老爺是不是瘋了?連知府的面子都不給,可別連累下屬才好。

「大人,大家同朝為官,這……不去不好吧?」

「去了才失禮。」他以現代人的觀念衡量大周事,注定要糟糕。

「可是……」

「好啦!如果有帖子,本大人便去赴宴,否則你就別吵我看卷宗了。」

柳師爺心想,你幾品官,人家幾品官,會特地給你送帖子,你也太高看自己了吧?但瞧高亢一副下耐煩的樣子,他也不痛快,便拱拱手告退了。

斑亢繼續埋首于卷宗堆里,看得滿頭大汗,還是弄不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究竟到哪里?

要說斷案,他審了,還要送交知府核準,再到道台、刑部轉一圈,才算正式落案,不是與現代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相同?

所以縣衙就像地方法院嘍?那為什麼縣太爺還有判斬立決的權利?舉凡叛國、弒親、違逆人倫……這些都是可以直接斬首的。

奇怪,殺人放火要送交京師,那叔嫂通奸卻是直接殺了?真是詭異的律法。

何況賦稅不要銀子要糧食,縣衙收了繳京師,萬一途中發霉了,或遇上一些天災人禍怎麼辦?

收不到足額還要被降罪,那為了以防萬一,豈不是要多收點,免得上繳時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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