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有時候我很鴕鳥。可是兩萬字啊!還有我在《撿到小氣球》里有關外遇的預告怎麼辦?
請大家當作我死了,我不存在吧!
就這樣一直龜,龜到書展結束,還在龜。
直到有一天跟朋友聊起書展期間,記者對言情小說的報導,什麼隨便賣就上千?一堆總裁、阿拉伯王子?
很明顯,那些家伙在吃醋。他一定沒混過MSN,不知道有作者從定稿到完稿重寫了十次,才寫出一個滿意的故事。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被人這麼說,我也火了,兩萬字我不要了,全部刪掉重來,教你們看看言小作者的骨氣。
于是放假前編編問我進度到哪里了?很不好意思地告訴她,就「第一章」三個字。
餅年,扣掉去玩的時間,開始加班加點,拚命啊!
筆事完全改變,還跟外遇擦到邊,寫完,雙手插腰大笑三聲。沒被意外打倒,很好很好,繼續加油。
筆事中,袁媛是安麗的皇冠大使,但我並沒有完全照著安麗公司的章程去寫,不是不做功課,是我一直在考慮,完全照搬,會不會產生置入性行銷的問題?
我家母親大人參加婦女會的同伴就是安麗的,我們老二吃美樂家的營養食品,是美樂家的會員,個人習慣用雅芳的化妝品,VIP做了十幾年,老級別了,要章程、試用品什麼的,一句話,東西可以堆滿一桌子。
我三家公司的資料全看完後,決定只掛安麗名,其實誰也不像。原因是,我自己很討厭置入性行銷。看電視,主角家的冰箱一打開,全是番茄汁,我倒在沙發上,久久起不來。
我不喜歡虐待自己。所以如果有安麗人看了,覺得安麗不是這樣做事的,對,我承認,它只披安麗皮,骨子里是大雜燴。
至于為什麼披安麗皮?因為我把雅芳、安麗和美樂家寫在便條紙上,折一折,閉著眼楮抽簽,就抽到安麗。簡單到無聊吧?我也這麼覺得。
再偷偷說一句,寫鄭士衷的時候,我一直在想粱朝偉那雙迷死人的電眼。交稿前夕听說他辭演赤壁,好難過,很期待他的諸葛亮說,總覺得光靠那雙電眼,就可以說服孫權和周瑜聯合抗曹。
這個故事是我對第二春的真正想法,我不覺得戀人死去就不能再愛,展開第二春就是不夠痴情。
當然,自願守著逝去的戀情至死是一回事,可若想有個伴,只要有心、有情,永遠不嫌晚。
最老梗的一句話,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不管是初戀、第二春、同性戀……想愛就用心去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