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夏天的確是個美好的季節。
湛藍無垠的晴空、帶著富南國氣味的微風,萬物在熱力四射的艷陽下,顯現出比任何季節更多濃烈的色彩,點綴了大地,同時也豐富了游芝蘭那向來不起波瀾的心靈。
的確,夏天,之于她是個美麗又令人欣賞的季節。
只除了——「小姐,」坐在駕駛座的司機,憂心的聲音自前頭傳了過來。「你要不要把窗戶升上來——昨天我看氣象報導,上頭說今天全台灣的溫度都超過三十度……小姐,你的身體向來虛弱,受不得熱的。」
听到這句話,游芝蘭幽幽嘆了口氣,然後從善如流的將窗戶給恢復原位,重新接受冷氣的虐待。
她真的愛夏天,真的!但是,她的體質耐不得熱。通常一般人在三十度的溫度下,頂多是汗多流些、水多喝些……但她不同。
從小,只要溫度計上的指針一超過三十大關,她的臉色便會像顆熟透的隻果,呈現紅艷的色澤。當她的臉色反應了身體過熱的警訊時,若不即時設法降低溫度,那麼接下來,她的身體便會像個過熱的鍋爐,隨時都可能爆炸。
為此,她的學前教育完全是聘請專任教師,在游家位于陽明山上、佔地超過一千坪的豪宅中進行。
到了進小學的年紀後,將她保護得滴水不漏的家人,送她進了聖修女中附設小學就讀。
從此,她開始過著一種類似與外界月兌離的生活,一直到她上了高中,認識了來自不同生活背景的朋友後,才有了些許的改善。
至于男人……老天!除了自個兒爺爺、爸爸是她所熟知的以外,就連同輩分的堂、表哥們,她都是不甚熟悉。
而接觸親屬以外的男性,則是在她上了大學後,才有了些微的開始。
「男人啊……」不知怎地,二十年來她從不曾想過的事情,第一次浮現在她的腦海里。「男人……」她靜默了。
大學生活自是多采多姿的,身邊的人恣意、盡情地享受青春所帶來的特權;這當中,當然包括——愛情。
好不容易,游芝蘭這個被家人過度保護的金絲雀,才要開始以自己的步調,去認識與自己不同的性別的人類時,卻又被「愛情」這兩個字給困惑了。
男人、愛情——這兩個可能算是女人一生中最難解的習題,讓她在短短的一、兩年內,全都瞧見了。
其困惑的程度,比起當初以有限的智慧,得去理解那些看起來簡直像是由外太空降臨的數學題目,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愛情讓人美麗,也教人脆弱——這句話,是有回她不小心從某本家里絕對會禁止她閱讀的小說里讀來的。
她細細品味這兩句話,可卻怎麼也不明白其中的真意。她對愛情惟一的認知,來自于高中時代便已嫁作人婦的好友——佟希倩。
但是,她從好友身上習來的愛情態度是——「談戀愛,就是要快樂。」這是佟希倩一慣的用語。「如果不快樂,兩個人何苦在一起。」
沒錯啊,談戀愛本就該快快樂樂、順順當當的——更何況,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怎麼可能不快樂呢?游芝蘭絕對同意好友的說法。
但是,她從大學同學身上見到的,卻又不是這麼一回事。
她看見,有人為愛而泣、為情發狂;有的人相愛至深,可卻又彼此傷害……這,她不明白啊!
談戀愛,豈不就是為了讓兩個相愛的人,能夠更快樂、幸福的相處嗎?為什麼要哭泣,何苦又互相折磨?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游芝蘭的蛾眉微微皺起,就連那含波蕩漾的星眸,也帶著一絲不解。
「這是個很困難的問題呢。」最後,她下了結論。
坐在車子里的她,決定別理這些煩人的問題,現在她要做的是——好好欣賞萬能造物主所創造出來的神奇景致;讓她能有多些的靈感,能將這些美景給永遠留存在她的記憶和畫布里。
至于,剛才困擾她的問題,那還是好遙遠、好遙遠的事,現在的她根本無需煩惱——男人、愛情……還離她好遠啊!
但,愛情的來臨,就如同未來一樣,是不可預測的。誰也說不準,愛情啥時會造訪一個平靜無波的心房。
也許,一生的摯愛,就決定在目光停佇的剎那間。???霍翊風赤果著胸膛,賣力地揮動著手中的鋤頭,一下又一下,為這個其實已經被妥善照顧的花圃重新翻土。
炙熱的陽光,將他厚實的背部烙成古銅的色澤,全身的肌肉隨著揮舞鋤頭的動作,呈現出一種力與美的完美組合的線條曲線。
汗水自他額頭落下,滑過他那剛毅、跡近嚴肅的臉龐。他任由汗水自臉上滑落,那專注的眼神,讓人不禁深深陶醉在他那傲然又孤絕的氣息中。
就算他僅著一件卡其色的工作褲、打著赤膊,頂著烈日在園圃里辛勤工作,但他沉身散發出來的光彩,卻教人只能目不轉楮地跟著他的身影移動。
這樣的一個男人,不應該只是做著不停翻動花圃里的土的工作,他應該是站在社會的最頂層,享受眾人對他無比崇敬的眼光。
「翊風,今天做這些就夠了。」吳伯提著一壺青草茶,走向正在花圃里工作的霍翊風。「過來休息一下,喝口茶吧。」
「嗯。」霍翊風放下鋤頭,接過吳伯遞過來的毛巾,用力的將身上的汗水給抹掉。
然後默默地走到樹蔭下,拿起鋼杯,倒了一杯沁涼的青草茶到杯中,仰頭一口飲盡。由他的動作,不難看出他是真的渴了。
「翊風,怎麼會突然想回來看我?」吳伯點了根煙,享受吞雲吐霧的快感。
「沒什麼,」霍翊風的目光投向林蔭深處。「只是想回來看看。」他看著這個曾經在他人生最悲慘的階段,拯救了他的人與靈魂的地方。
所謂的「景色依舊,人事全非」,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他嘆了口氣。
那年,他十五歲,一個剛從少年感化院出來的小混混,沒有父母、沒有前途,就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他看不到自己的未來何在,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再回到街上,當個明天都不知在哪里的社會邊緣人,在黑暗與光明的邊際掙扎著生存。
有一天,他相準了一個穿著像莊稼漢模樣的老頭,準備從那老頭身上揩點油水。就在下手之際,他發現自己的手被一只看來歷經風霜但卻溫暖的手給抓住。
「年輕人,」這只手的主人,就是他今天的獵物——吳伯。「缺錢的話,我可以給你,但是不要偷東西。」他甚至連音調都是平穩自若的。「要是失風被捕的話,你這輩子就全完了。」
年少的霍翊風听到這句話,生平第一次,他哭了!
不是為了擔心會再被人給抓進少年感化院,也不是為了今天若是空著手回去,會被老大給拳打腳踢。
他哭,是因為,這世界上居然還有人會關心他——關心一個在街上混、沒爹沒娘的野孩子!
而霍翊風的一生就從那日開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吳伯收養了當時年僅十五歲的霍翊風,將他帶回南投的山里,給他一個算不上富裕,但卻衣食無缺的生活。
也就是在這里,他找到了非得努力往社會最頂層前進的動力;也就是在這里,讓他知道這世界還有如此美好的事物,讓他不惜一切,只為了能和「她」平起平坐,呼吸著屬于同等階級的空氣。
「翊風,在想些什麼?」吳伯抽完一根煙,看向一臉若有所思的養子——是啊,自從那天在台北街頭遇上他,才這麼一轉眼,已經過了十五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