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是,她的前任男友愛上另一個女人,卻沒勇氣告訴她,于是便以「個性不合」、「沒有愛的感覺」……等等之類的廢話敷衍她。經她多次協議挽回不成後,當然只好還他自由啦。但是,當她知道事實為何後,她狠狠的、狠狠的痛罵那個王八烏龜三天三夜!
「你不難過?」
「難過啊,怎麼可能不難過。不過難過也不能解決事情,我可還有自己的日子要過。」不難過是騙人的,不過她後來很生氣倒是真的,氣得只想把那個男人給大卸八塊——氣到最後,已經沒有力氣去難過了。「而且,我發誓一定要找個比他好上千百倍的男朋友。」人往高處爬,樹往高處長,鳥往高處飛,男朋友怎麼可以一個比一個爛!
「你找到了嗎?」亞歷山大試探的問。
「唉,還沒耶。」
「那你覺得我如何?」以他的條件——外在條件來說,她這要求應是不難達到——他自認自己已經符合了林飛菱所開的條件。
「你啊?」她眼帶?朧的看著他。「你當然很好啦,如果我能交到個像你這樣的男朋友,那就太棒了。」在她理智主控著她的神智時,她是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不是他不夠好,而她高攀不上,縱使心里希望,她也不會讓這樣的奢望月兌口而出——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酒精的幫助之下,理智早已沉睡。
「那麼,你的意思是,我有這個榮幸成為你的男朋友?」
「什麼榮幸,那應該是我的榮幸才是。」她略略地笑著說︰「我要是能把你帶回去給我在台灣的朋友看,她們一定會被你嚇得說不出話來。」林飛菱得意的幻想著那幕情景。
「嚇?」他從不知道他原來是被歸類在會嚇到人的那類男人。「我長得那麼可怕嗎?」他的確不是非常的俊帥,不過好歹也是中上之姿,怎麼換了個國家,他就成了能嚇人的人了?
「不是、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酒精已經開始侵蝕她的語言中樞神經。「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這個,我是說……。」她停了會兒,不知道該怎麼適切的表達她想說的話。「你很帥,比大部份的台灣男人帥。」哪個女人不愛帥哥的?應該很少吧,至少在她的朋友中就不曾听聞過。「而且,好像滿有錢的。」原來她以為亞歷山大只是普通有錢,但在看過他住的房子、以及他所接觸的生活圈子,她猜他應該是「非常有錢」——想想,憑她也能在國外釣到個帥又有錢的男人,這事實怎麼可能不讓她的朋友們驚愕不已。「所以嘍,她們不敢相信我有這個能耐、這等魅力吸引一個你這樣的男人。」基本上,她的朋友們是被她給嚇到。
「你的朋友似乎都低估了你的魅力。」他中肯的說。他認為自己的眼光絕對不差,能被他看上的女人,大抵對自己都有相當的自信,看來林飛菱是第一個例外。「還有,你應該對自己更有自信才是。」
自信?怎麼會扯到這里來!「我有自信啊,不過人也該有自知自明才對,要是自信過度,那就叫不要臉了——我可不要當個不要臉的人。」說到臉,林飛菱模模臉頰,好讓自己能清醒點。「我好像有點醉了。」
「你是醉了。」會這麼說的人,大多還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過,這時候的人可是有問必答。亞歷山大取來她要的白開水,甚至細心的在水里放了幾塊冰塊。「但是呢,我想你還不至于醉到喪失回答問題的能力。」
「當然。」林飛菱接過開水,向他道了聲謝,立即喝上一大口解渴。「你想問我什麼?」她是醉了,但還不至于神志不清。
「你願意當我的女朋友嗎?」
「女朋友?」林飛菱懷疑的盯著他看。瞧瞧,現在是誰神志不清了。「你怎麼會問我這個問題?」
「這是因為——我發覺自己已經無法自拔的愛上你了。」他坦白的向她承認心中的愛意。「愛我?」她醉到產生幻听了嗎?要不然怎麼會听到這類的對話?她搖搖頭,試著理出點頭緒。「你說你愛我?」應該是她听錯了。
「沒錯,我真的愛你。」雖然他曾經對許多人這麼說過,不過那種感覺大不相同——有時,他是被人「逼」著說出這三個字;有時,他是應人要求說出這句話。但是這次,他不需要人逼,林飛菱也沒向他要求,他就是想讓她知道他愛她這件事。
「真的?」對了,她現在八成是在作夢!夢境中發生什麼事都是正常的,所以,他會對她這麼說,也沒啥好奇怪的。
「你要我發誓?」雖然這麼說很愚蠢,不過她要是要求的話,他不介意做蠢事。
「呃,這個不用了,我相信你就是。」反正作夢嘛,又不必負責任,在夢里享受一下被愛的滋味有什麼關系。況且,她還真的有些喜歡他。既然如此,又何必費力抗拒這夢幻的一刻?再說,機會難得,她要是不好好的把握,那她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大白痴。「既然你愛我的話,那麼我想這件事你應該不會拒絕我才是。」
有件事,她很好奇,非常、非常的好奇。
「什麼事?」只要能力所及,他會盡可能照辦。再說以她的性子,她應該不會要求他做些讓他兩難的事——譬如蘇菲亞,她總是會因為個人好惡的問題,要他排擠某些模特兒或者工作人員。
林飛菱做了個又深又長的深呼吸後,鼓足勇氣的向亞歷山大提出她的要求︰
「和我。」
***
「什麼?!」若說要票選今年度最佳玩笑獎,那麼林飛菱這句話絕對可以當選。「你是在開玩笑吧?」老實說,這實在不怎麼好笑,因為亞歷山大已經起了生理反應。「如果你想讓我吃驚,那麼你的目的確是達到了,但是你不認為和一個男人開這種玩笑很危險嗎?」
「誰說我在開玩笑。」林飛菱認真的說︰「我可是當真的。」要她背棄從小受到的禮教約束而提出這個要求,天知道她是從哪生出來的勇氣——或許,這是因為她人在國外,有種超月兌限制的自由,在這種自由氣氛下,她要比平常膽大得多!也因此,她敢將深藏內心的——應該算是才是,要不然該怎麼說——?這樣的說法好像白了點——給表現出來。
在台灣時,她曾听聞有許多的日本女人到了國外後追著外國男人到處跑,處心積慮的想將那些個男人弄上床;花錢也好,誘惑也好,總之能上床就好——這種行為,林飛菱不是很苟同,因為她不覺得外國人男人比較好——不單指性,而是各方面的評比——不能因為他們有白皮膚、金頭發、藍眼球就一窩蜂的涌上去……這麼做怪沒品的。
她會對亞歷山大提出這個要求,有她自己的原因——第一,她喜歡他;第二,他說他愛她;第三,她也到了該知道性是怎麼個樣子的年齡了。她如果要和某人,那麼首先她至少要對他有些意思,同時,他也必須對她有同樣的感覺。
她討厭和陌生人有體膚之親,甚至是連想都不能想像——光用想的就覺得口惡心——要她和個完全不認識的人……天啊,給她一百萬美金她也不要!她算不上是個唯美浪漫的人,也不會笨到相信能促進男、女之間的情感……說穿了,不過就是種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