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那個意思就是說,如果你買自己公司的產品,就有法子以比較低折扣的價錢買到它嘍?」公司員工嘛,都會享有比較特別的待遇才是。
「你想買它的產品?」一個連Lavina是做什麼的都不知道的人,怎麼會想買它的產品?
「不是我,是我朋友。」難怪她覺得Lavina這個字有點耳熟,原來是易安妮在她出國前不停的在她耳邊嘮叨「她想買哪些?」亞歷山大得知遠在台灣也有Lavina的愛好者,心情不禁大好——要是數量不多的話,做個人情送給她也無妨。
「你等我一下,」林飛菱也搞不清楚易安妮到底托她買哪些東西,因為她從來不記,不過她倒是有帶清單。「我把購物單放在旅館里了。」
「我和你一起進去吧。」等來等去的,有些麻煩,不如直接陪她進去得省事。
「好啊!」林飛菱沒多想就一口答應。「那你等會兒就先在櫃台前的沙發上坐一下。」
有關系可靠、有後門可走的感覺真是好——雖然這只是買幾樣東西而已。不過,難得的VIP待遇,回台灣以後還是可以大肆宣揚!
真是挺不錯的!
***
「老天!這就是Lavina?」林飛菱不敢相信的揉揉眼楮,差點以為是自己看錯了。
真的是……真的是……名店!而且一看就知道是很有名、很貴、很貴、很貴……的店!要是在台灣,有這般格局的服飾精品店,她也只敢在外間瀏覽它的櫥窗而已。因為那些店里的商品,根本不是她這種薪水階級消費得起的。
在Lavina左側,就是Cartier——一家擁有一百五十年歷史的超級品牌——她當然知道這家不可能是總店啦,至于她為什麼會知道Cartier是家一百五十年的名店……因為,她在台灣的百貨公司有看過它的專櫃,真的是很貴——右側的那家店,她沒听過——事實上,這世界上她知道的、被稱為名牌的店家是屈指可數——不過,應該也是很貴才是……還有、還有,Lavina的對面,就是香奈兒的專賣店。天曉得,她連香奈兒的化妝品都沒有用過哩。
「怎麼了嗎?」亞歷山大當然沒忽略她臉上不可置信的表情。
「它看起來……很高級。」老天!她身上也不過帶了兩張信用卡,而且她這是普通卡,不是金卡。以她這額度來看,搞不好隨便一樣東西能讓她的信用爆掉!「裝潢得很豪華。」死安妮!什麼東西不好買,專挑這種貴得要命的東西!林飛菱在心中不斷的嘀咕著。
「的確,門面是必要的。」門面這部份就不在他的管轄之內了。「進去吧。」
「喔,好。」沒法子啦,要真的太貴的話,看看就好。
亞歷山大帶頭走,而林飛菱則亦步亦趨的跟在他後——名店刺眼的光芒總是要有人來替她擋擋,不然到時刺傷眼楮可就不好了。
亞歷山大一走進店門,所有的店員全必恭必敬的同他打招,對于他身後的林飛菱,雖然不了解她的身份——她看起實在不像是有能力消費Lavina品的人——不過,既然是他們總監帶來的人,他們也不好過問。
「你們去忙你們的,別在意我,我今天是來當客人的。」亞歷山大要他們別太拘束,因為他今天只是個普通的消費者。
林飛菱拉拉他的衣角,「他們說什麼?」走進店里來好像走進另一個世界,所有的服務人員全部身著深藍色的褲裝,他們不但是身材好——又高、又瘦——就連走路都好像是模特兒在走台步般的優雅。
不是她自卑,而是當她和那些人站在一起時——其中不包括亞歷山大——她好像成了混在天竺鼠中的黑老鼠——雖然同是鼠輩,不過老鼠也是有分品種的。
「沒什麼,只是在說歡迎光臨而已。」他可以感到她的不自在,因為這里是一個用金錢堆砌成的世界,對林飛菱來說,這是個陌生的世界。「對了,你再把清單拿給我看看。」
林飛菱合作的將易安妮的購物清單交給他,「這個……我朋友要我在預算內購物。」這他應該听得懂吧?希望如此,要不然可就怪了。
「你別擔心這個,我想我能為你朋友爭取到一個合理的價位。」事實上只要他需要,一通電話就能免費拿到他想的東西。
「五百萬里拉以內可以買齊這上面所有東西嗎?」
「當然。別忘了我是Lavina的員工,」比較高級的那種。「我買自己公司的產品可是有員工價的。」他大可派人幫他送上清單上的所有物品,然後將它們當成禮物送給她。不過,他猜依林飛菱的個性,如此「昂貴」的禮物她肯定是會拒收的。
「說得也是。」這下她可放心了。
「既然我享有員工價,你要不要也順便挑件衣服?」
「我?」她倒沒想到要替自己買件衣服。第一,她從不穿名牌;再者,她就算買了,到最後恐怕也會因為舍不得穿,而放在家里當壓箱寶般的供在箱里。「我沒有特別想要買什麼。」她搖搖頭,謝過他的好意。「不過,還是謝謝你了。」
「沒關系,你就四處看看,或許有些衣服能引起你的購買欲也說不定。」亞歷山大很自然的摟著林飛菱的肩,帶她游走于各衣架間。
「這個……。」沒有計劃性的shopping才真的是驚人。有次她和同事出去逛街,正逢兩人的心情都不是很好,于是狠狠的大買特買——她的床頭音響就是那時買的——兩個人一天的消費總額居然超過十萬元!可以想見的,接下來的兩、三個月她的生活有多拮據!
有了那次經驗後,林飛菱養成了出門購物一定會先擬好行程,而且出門只帶現金,絕對不帶信用卡。「我想……還是不要好了。」
這家店里的衣服的確很漂亮,應該不能說是漂亮,這樣的形容詞過于膚淺,好像褻瀆了它的價值。應該說是十分的雅致、優雅。似乎穿上它,整個人的氣質都變了。
以欣賞的角度來說,真的很棒,不過要真套在林飛菱身上——怎麼說呢?就像是個大老粗身上穿著HugoBoss的三件式西裝般的突兀——衣服是很挑人的,不是每件衣服穿上每個人身上都好看。
「我不適合。」她真的不適合。
「你不試試看怎麼知道不適合?」亞歷山大壓根兒不這麼想。他認為東方女子身上總是透著股神秘與未知的感覺,而這樣的女子,人們總是聯想到深邃的藍色和代表著神秘與高雅的黑色。這或許是西方人的偏見。
當然啦,他不認為林飛菱身上有這兩種特質——他倒覺得她比較像個里頭裝著五顏六色的七彩糖球的透明玻璃瓶,讓人光看就覺得很溫馨,忍不住想要將它放在手中把玩。
「這個……。」他說的沒錯,衣服要穿了才知道好不好看。只是她真的不以為她能穿出那種……那種……嗯……貴氣!對啦,就是貴氣!她沒法子穿出這些衣服背後的意義——貴。
亞歷山大隨手取來一件無袖黑色緞面禮服——這是他接掌Lavina時,所設計出來的第一件衣服,而那已是三年前的事了。不過這件衣服算是長銷型的,截至目前為止,這件小禮服仍是供不應求——放在林飛菱手中。「你去試試這件衣服。」以他目測的結果,他拿給她的尺寸應該不至于會有太大的差異。「這件啊?」她接了過來,下意識的找出標箋,不小心看到上頭的定價。「這件?!」她一定是看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