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比幾十年前好,」簡崇浩中肯地說。「但是真要和外頭福利制度健全的民營公司比,恐怕還是差了點。怎麼說,圖它的穩定吧。」一般社會對男人的印象,必須得在外頭沖鋒陷陣,努力創造一番屬于自己的事業,要不是這麼做,或是不試圖這麼做的人,都會讓人覺得是個沒什麼前途的男人。
「是啊,穩定很重要。」他的說法恰巧射中了沈青珊的心坎,讓她不禁頻頻點頭,以示支持。
她不像時下有事業企圖心的女人,沒什麼錢和成就,出手也不闊綽,不過她的生活是安定且自給自足的。有些小錢讓她偶爾可以買些小東西,吃點好吃的食物,或者和幾個好朋友出國玩個幾天。在她的想法中,這些小小的奢侈已經足夠了。人的愈多,痛苦也跟著多了起來。做人嘛,不過短短幾十年,清心寡欲過日子,人是快樂得多了。
小芬見這兩人的談話已經稍微上了軌道,該是讓兩人獨處的時候,便連忙使眼色給她的男朋友,要他說出她事前交代他說的台詞。誰知道她的男朋友的注意力全在自己的餐盤上,壓根沒有看到小芬的暗示,氣得小芬從桌下狠狠踹他一腳。
「哎喲喂——」
「建銘,你不是說和人約好了要去看家具嗎?」小芬不理會他的哀號,將原來屬于他的台詞照本宣科。「要是我們再不走的話,會遲到的。」
「呃……」陳建銘這時才恍然大悟地說︰「對啊、對啊。」這會兒,他才明白小芬踹他的原因,連忙照先前套好的劇本給用上。「不好意思,哥。我和小芬和人約好要去看家具,可能得先離開。」還算他會看臉色,他要是真的將小芬交代的事情給忘了,搞不好會被她念上個十天半個月的。
沈青珊機靈地看向陳建銘那稍嫌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有個底,知道這八成是小芬的臨時月兌術,好讓她和男方有單獨共處的時間。因此,她也聰明地不做聲,讓他們兩個放手去演戲。
「既然這樣,你們就先走吧,免得待會遲到就不好了。」這方面,簡崇浩還算善解人意,他活到這個歲數,豈會看不出來他表妹的小把戲;不過相親本就是這樣,介紹人見情況在控制的話中,總是會找借口開溜。「今天就由我作東。」
「那就謝啦。」小芬愉快地看著這個上道的表哥。「那我和建銘就先走了。」說著便拉起她那動作慢了好幾拍的男朋友離開現場,留沈青珊和他兩人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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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珊本就不是什麼多話的人,不到必要時刻,她向來奉行沉默是金的最高準則,當個最佳的聆听者。只是現在,她是主角。既是主角,台詞不可避免地多了起來,不說不成。
「崇浩,你在軍中服務幾年了?」看來,他也不是什麼多話類型的人,要是她不先找點能吸引他興趣的話題,接下來的時間會很難熬——早知如此,當初有接觸異性的機會時,她不該拒絕的。
「今年剛滿十年了。」她似乎相當不習慣這樣的場面,以致她給人的感覺像是小孩子第一次到大都市中,卻不小心和父母走失般的不知所措。「對了,剛才忘了問沈小姐是在哪兒高就?」簡崇浩知道她和小芬是同事,不過他卻不知道小芬是做什麼的。
「叫我青珊就可以了。」總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卻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貿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個會計、或者是負責內勤的工作,她當然也是。這種工作,談不上抱負,只是種機械式的工作。「對了,崇浩,」整件事情進行到現在,至少有件事進行得挺順利——她叫他的名字還叫得挺順的。「據我所知,職業軍人好像常調來調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調到哪里,大抵上來說,每個軍人一定會有段時間待在外島,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視情況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學院剛畢業時,到了馬祖待了兩年後,才調回本島來。「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來這樣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這未免遠了點。看來,小芬這次苦心安排的相親,恐怕要無疾而終了。
「我兩年前申請到購屋補助貸款,在台中買了層公寓。」她的想法立即顯示在他臉上,簡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經在考慮距離的問題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麼房子會在台中?」怎麼有這種人?在高雄工作,房子買在台中?他想買來喂蚊子嗎?「買在高雄不是比較好嗎?」
「買在高雄也可以,不過我想我繼續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說我的親戚大多都落腳在中部,而且我認為台中的房價算合理。不過,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後,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錯的。」沈青珊不曾到別的城市居住餅,不過她听到幾個朝北發展的朋友說過,台中的天氣真是難得的好,什麼台風、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時候都是艷陽高照。雖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會有污染存在,不過它的空氣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災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業方面的公共安全問題。「雖然沒台北那麼進步,不過……怎麼說?這里我熟吧。」她的確沒有什麼雄心壯志,就連出去闖一闖的想法都沒有,超級的戀家、戀土情節。
先前,簡崇浩總認為她讓他有種熟悉感。當然啦,可不像小說中寫的一見鐘情,他真的認為他在哪里見過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來。
「青珊。」她的名字有點武俠小說中女俠的名字,古典卻略帶英氣。「我好像在哪里見過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麼時候、在哪個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許她會有印象也說不定。
這樣說自己,的確有點自戀……不過,他不是那種過目即忘的男人。
為了方便,他理了個五分頭——長度比新兵的三分頭要多上那麼一、兩公分——由于發質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認為自己的頭發活像一個洗衣刷,可是不知怎麼的,有為數不少的人,相當欣賞他這個洗衣刷。他的臉……他也看了三十來年,怎麼看都不覺得他是個帥哥。了不起就是額頭比別人高些、鼻子要比別人挺些、眼窩比別人深些……前些時候國防部在拍招生廣告,總部找的廣告商不小心見到他後,想盡辦法要他出馬客串男主角……就連偶爾走在街上,也會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問他想不想當模特兒之類的……也許吧,他或許是個長得不錯的男人。
「對啊,你這麼一說,我好像真的在哪兒見過你。」沈青珊連忙贊同他的說法,他要是不提,她還不覺得,可是他這麼一說,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見過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們兩個都有印象,那麼我們應該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們彼此不認識。」
這時,兩個人真的聚精會神地努力回憶。
「我想,我們兩個應該是最近才見過。」應該是最近沒錯,因為沈青珊對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兩個禮拜,所以是最近幾天沒錯。「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們應該是在台中踫面的。」把範圍縮小到只有一個城市,總比環島好。「你最近到過台中嗎?」她的數理能力向來不強,不過這不代表她沒有邏輯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