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鬼書名陳毓華
到牆角去數了一圈螞蟻再回來還是想不出來這本書書名要叫啥。
終于知道自己的腦袋要歸類到破銅爛鐵堆了。
既然不管用,只好拿個可以放進倉庫的老名字來充數。
原來呢,抱著枕頭要睡覺的時候也想過干脆取蚌穿越時空的你和我之類的,不拗口又簡單還很有現代感(哇哈哈)。
我每次發懶的時候就想不如把書名丟給徐女王陛下去傷腦筋好了,當然這腦筋是傷不到她的,因為她麾下精兵千萬,隨便編派一個也好過我為個書名頭痛到睡不著覺的好。
于是,我就原本呈上了。
不過老實說《如夢令》我還挺喜歡的,莊周夢蝶,還是蝴蝶夢莊周,從古到今都無解,如夢小令也是,你來現代玩一玩,我到古代走一走……嘿嘿,小老太婆我當然覺得好玩,小讀者們大概看到書名就塞回書架去了。
這年頭嗆辣書名才吸引人。
丫華很少吃辣,所以就有勞大家了。
說起來奇怪,最近,很愛那種純純的戀情,喜歡那種純粹和無畏,愛上了就勇往直前,不管萬難非要在一起的瘋狂。
或許因為逐漸在失去,所以當某年某月重新再見那樣的痴情無雙,就很難遏止不去想人的一生要遇到對的人真的不容易。
愛情的迷思對我來說,也許是打從現在才開始的功課。
筆事的歸故事,女兒家到了古代,要是我肯定結結實實的適應不良。
想想,沒有冰箱冷氣、沒有衛生綿的日子要怎麼活?
女兒回來帶兩本書,丫華剛好完稿就給他很努力的看,這一看龍心大悅,果然,好的文章還是值得一看再看。
有點舊的書,很多年前那個拒絕聯考的瘦小子吳祥輝的《芬蘭驚艷》,有空的人可以去找來看。
我呢,則是再接再厲去找他的另外一本《驚嘆愛爾蘭》來K。
丙然,對人的刻板印象是應該要破除的。
然後,再把放很久的九把刀殺手系列拖出來看。
真是幸福到爆啊!
下本書是百里家的最後一個,問女兒要不要寫他,女兒很跩,她說︰「老媽,寫的人是你又不是我,不想寫就把他踢牆角去!」
拍拍手,我那女兒……真是酷得可以。
百里陌,你就听天由命吧!
至于預備這一系列都要用三個字的書名,就……哪邊涼快哪邊去吧!
還有,嘿嘿,最近中毒很深。
每到星期五非要看「超級星光大道」不可,很乖地,時間一到就等在電視機前面,完全不肯漏掉一點鏡頭。
沒辦法,太迷蕭敬騰的滑音,第一次听見是驚艷,爾後,是嘆息,再來就一整個的著迷到不行了。
楊宗緯也喜歡,他的靦腆跟蕭魔王真的如出一轍,傻笑∼∼
楔子
如夢、如夢,如夢一場……
不記得什麼時候身子骨開始變差的,天氣稍有變化或是季節交替,第二天一早他就下不了床。
長白人參是寶貝,他拿來漱口,天山雪蓮可遇不可求,他拿來當蘿卜啃,可是三天兩頭他還是莫名發燒,全身骨頭酸痛,一帕子的血經常駭得服侍他的下人們雞飛狗跳。
因為他,家無寧日。
既然只是等死,牛嚼牡丹,不如做做好事幫爹娘省點銀子花,他索性扔了那些吊命的東西。
京城稍有知名度的郎中不知道看過多少,可憐了爹娘只要听說哪有好的大夫就往哪找,跋山涉水,心思是用盡了,苦哈哈的藥方子他也吃過不知凡幾,又喝又抹又吃,長年下來他覺得自己都可以充起蒙古大夫替別人問診尋脈開方子了。
除去吃藥睡覺、睡覺再吃藥的時間,他很閑。
玩伴?
當然不會有,誰家父母會允許自家的孩子來找藥罐子玩耍?要被傳染了重癥誰要負責?
除了偶爾會翻牆偷偷地來瞧他一眼的大哥和老三。
當然那也要防著被爹堵到捱一頓罵,被當作眼線訓練的家丁會一狀告到娘那里去。
爹娘其實是疼他的,除了伺候的奴婢、家僕、女乃娘、教他識字臨帖的先生,當然也為不能出門的他造了個什麼都有的大院子。
不過,那院子他只有看的份,想去里頭逛逛,得挑日子,風日晴和,春暖花開,這樣的日子用膝蓋想一年里能有幾天?所以院子再雅致也只是個空殼。
不允許多看書,怕傷神。
不能下地,要是厥著怎麼辦?
不能出門,外頭車雜人多對病體一無是處。
守著這樣無望的人生茍延活著到底為什麼?
由于什麼都不能做,他只能無聊的透過窗戶看院子里更迭的四季一年又一年。
可是,他要油盡燈枯了嗎?
從臘月開始很多事情就不對了。
梅樹不開花。
柳樹推遲發芽。
桃花拖了長長的尾巴直到夏末才看見幾朵花開了應卯。
最扯的還在後面,梧桐提前月兌皮不說,不該是這季節的蝴蝶居然鋪天蓋地如同飛雪一樣的呼嘯過院子。
仿佛一切都亂了套。
疑惑還在肚子里滾來滾去沒著落處時,他把眼楮揉了又揉,沒錯!不應該在同一時間發生的六種現象居然一一出現。
他怕是自己眼花,掙扎著從床鋪下了地,咬著牙不敢驚動任何人,直奔院子。
的的確確是飛雪,這次不是成群結隊的蝴蝶,是凍在身上會冷,落地會溶的白雪。
可這會兒才初秋啊。
雪下得飛快,一下落了薄薄的一層。
他扶著能夠支撐身體的任何東西,穿過瓶門,他眼楮好得很,在同個時間梅樹開了花,柳樹發芽,桃花燦燦的開滿了一樹的粉紅,然後,天空白茫茫的一片……
地下有他淺淺的印子。
他走進蒼茫里,被掩蓋了。
第一章
貝曦玉發誓她沒有隨便撿東西的習慣。
路不拾遺是古風,她卻貫徹得很徹底。
會扔在地上的都不會是好東西,這是家訓。
不過她的良好傳統卻因為撿了這麼一個大型垃圾走入了歷史。
她為什麼要那麼多事,當作什麼都沒看到就好了,這樣不是比較干脆?管他被那些壞小孩當流浪狗還是什麼,真的是自找苦吃!
扔回去?于心不忍。
她從來都不是什麼外貌協會的擁護者,可都是這張臉害的,害她很偏心的向那張好看精致的臉蛋靠攏,一不小心手癢的把人扛了回來。
伸指戳了戳他那張滑潤的臉,這是怎麼保養的,比她這正牌女生還要有彈性,又伸到他鼻子下方,嗯,還有鼻息,哎呀,剛才錯得離譜,應該直接送醫院去才對。
真是一念之差。
當務之急好像不是研究他的長相,應該先幫他月兌衣服吧,也不知道怎麼搞的,這人披頭散發已經很另類了,衣服又髒又濕,人很瘦,模上去一把骨頭,身上的衣服褲子復古風得很,對襟綢上衣,寬寬的袖子,寬寬的褲口,料子好得不可思議。
閉著眼,她拉開少年腰際的系帶,應該跟她差不多年齡吧∼∼這年頭還有人這麼穿嗎?
剝開他……救人要緊,就算會長針眼也只能認了。
很排的胸口懸了一圈以幾股紅絲繩串起來的白玉,那玉很大一塊,放在手里沉甸甸的,她挑起來看,光線竟然穿透白玉,反映到她的手心,一只鳳鳥展翅飛翔,兩對琢成株的花葉,頂端有顆石榴。
看不出所以然,只覺得這少年一整個詭異。
「這應該很值錢。」吹了聲口哨。
誰知道口哨還沒吹完,上下游走的手腕倏然一緊,以為昏迷不醒的人睜開一對光燦燦的長眸瞪著她看,五指掐得她手腕生疼。
貝曦玉只覺五雷轟頂,她剛剛對人家上下其手不會他都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