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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17頁

作者︰伊桔

睜開眼楮,看到的不是陌生的臉龐,面對這一切,他卻沒有吃驚,沒有排斥,仿佛是理所當然的。

「為什麼你會有和我同樣的鏈子和吊墜飾?」方司爾盯著梁可羽掛在胸前的戒指問道。

「我們曾經結過婚,有一樣的東西並不奇怪。」她隨口答。

是啊,有一樣的東西並不奇怪……他的手勾起她胸前的戒指,「我們為什麼會結婚?」突然,他想要知道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

「你說你可以記住我,所以要和我結婚。」

「我可以記住你?我們認識很久了嗎?」

「不,在你提出結婚的時候,我們只見過三次。」

三次?他可以三次就記住她?!

「我們結婚的時候,也這樣睡在一起嗎?」

「開始不是,可後來是。」她有問必答。

「真奇怪。」他顯得很困惑,「我不習慣和別人睡在一起。」

「那麼你現在可以重新開始習慣了。」她猛地翻身壓住他,凶巴巴的威脅,「記住,這是我的臉,這是我的身體,如果你還要說不認識的話,那麼我不介意讓你每天睜開眼,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我!」

兩張臉貼得極近,她的氣息噴灑在他的臉上,不同于男性的氣息,那是一種純女性的幽香。

「你在生氣?」方司爾偏著頭,想看清楚她臉上的表情。

「沒有。」梁可羽撇撇嘴。

「你在生氣。」這句話是肯定而非疑問。

「對,我是在生氣,那又怎麼樣!」她沒好氣的怒叫,「我難道不應該生氣嗎?離婚才不過一個多月,你居然就這麼徹底的把我給忘了,有哪個前夫對前妻的第一句話會是你是誰?」她戳著他的胸膛,劈哩啪啦的吼起來。

「對不起。」他輕輕的道歉。

「我想听的不是這三個字!」

「那你想听什麼?」

「我想听的是——」是什麼呢?她最想要听的,是他對她說「我愛你」……

「算了,沒什麼!」梁可羽泄憤似的把頭重重靠在枕頭上。

就算他能夠記起她,但是會重新愛上她嗎?

也許在他打算徹底忘掉她的時候,就已經連同對她的愛,都一起拋掉了吧。

一樣的項鏈,有什麼含意嗎?

看到梁可羽的脖子上也掛著項鏈的時候,心底深處竟然會涌起一股滿足感。

想不起來了,腦海中全然沒有結婚的記憶。

為什麼結婚,又為什麼離婚?理由真的就像是她所說的那樣嗎?

站在落地窗前,方司爾俯視窗外大廈林立的風景,手指無意識的撫著垂掛在脖頸上的墜飾,突然之間,思緒不再像從前那般簡單,會去想一些以前不曾想過的事,而這些事,絕大多數的主角——都是梁可羽。

攤在辦公桌上的,是武鳴達案件的資料,她的照片以及證供也列在其中。有時候命運真的很奇怪,即使他遺忘了她,但是她仍會以其他的身份出現在他的生命中。

「方大哥……方大哥!」林玉玫推了推他。

「呃?」他回過神來。

「你在想什麼,我都喊了你好幾次了。」

「沒什麼。」他抬手揉了揉眉心,「找我什麼事?」

「我的生日就快到了,想問問你打算送我什麼禮物。」她嬌笑著。

「你想要什麼,可以去和我的秘書說,她會準備好的。」

笑容一僵,她委屈的抱怨,「難道你就不可以親自挑個禮物給我嗎?」

「我很忙。」他走到辦公桌前,整理桌上的文件。

順著他的動作,林玉玫眼角余光瞥見了文件中關于梁可羽的資料,「咦,這個女人原來是武鳴達案件的目擊證人?」

「嗯。」他頷首。

也就是說,在方大哥的記憶中,根本就知道這女人是誰。「那你為什麼昨天要說不認識她?」她月兌口質問。

「林小姐。」冰冷的聲音像是要刺痛人的耳膜,方司爾沉下臉,手指繼續撫著項鏈的墜飾,「我沒有必要回答你這個問題。」

「方……方大哥!」她一時之間適應不了他的這種冰冷態度,不同于他平時的冷淡,現在的他,渾身所散發的氣息簡直要凍死人。

她趕緊轉移話題,「我只是隨便……問問。呃,你的項鏈什麼時候買的?」

「忘了。」他的表情恢復成之前的模樣。

「你好像挺喜歡戴著它。」

「是吧。」

「這墜飾好像是鑽戒吧,不過鑽石品質不是很好,不如我替你換個好的,我認識幾個珠寶商……」

「不用。」他立即拒絕。

「很方便的,你現在戴的這條項鏈,看起來太廉價了,你應該戴更昂貴的……」

「我說不用了!」方司爾不耐的打斷她的話。

「咦?」

「我想要的……只是這個。」他凝視著胸前的戒指,喃喃的說。

柔和的臉龐,那是一種看待最心愛東西的表情。

林玉玫忿忿的咬緊牙根,這種廉價的東西有什麼好的?!

他難道不明白,他可以擁有更好的嗎?

「天哪,難道你從來不逛菜市場嗎?」乒乒乓乓的聲音從廚房傳來。

「……」

「就算你只逛超市,好歹也買幾個雞蛋啊,盡是泡面,難道你整天只吃泡面嗎?」

「……」

「等等,這些泡面好像是我離婚前不久買回來的吧,你該不會是連廚房都沒進來過?」

半晌,廚房里的騷動總算暫時停止。梁可羽圍著圍裙開始煮泡面,而方司爾則斜斜的倚在廚房門口,目光沉沉的看著她。

忙碌中的她,散發一種認真的美,而他的視線,不知不覺就被她的身影所佔據,盡避心中的第六感拚命告訴自己不能再繼續看下去,不能再和她接觸,可是目光卻舍不得移開。

她就像是罌粟,甜美卻會致命。不要……不要再靠近下去了,否則會痛不欲生的——腦海中有聲音如是說著。

「怎麼了?」梁可羽把煮好的泡面放在碗內,一轉頭,就看到方司爾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你很閑嗎?」他眯了眯眸子。

「呃?」

「因為你每晚都會來這里。」

她搔搔頭,「我只是希望能夠讓你對我加深印象。」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就是希望你能夠記住除了證人之外的我,或者說,我不希望你記住我,只是因為我是你現在接手的案子的證人而已。」

「你真奇怪。」他低下頭,嗤笑一聲,「為什麼一定要我記起你,我們已經離婚了,不是嗎?」根本已經沒有必要去討論他是否能夠記住她,或者又是因為什麼樣的理由而記住。

她張了張嘴,卻不知道應該說什麼。是啊,離婚了,已經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兩個人了,為什麼她還非得他記住她呢?

那是因為——

因為——

「所以你從明天開始可以不用再來了,我和你的關系,只是控方證人以及辯方律師的關系。」他背過身子,向客廳走去。

不是的!她和他的關系,不只是什麼證人和律師的關系,她所期望的是……她內心深處的渴望是……

「因為我愛你!」她突然大聲表白。

腳步一頓,方司爾怔了怔。

「是的,沒錯,我愛你!」她深吸一口氣,肯定的道。既然這是自己最真實的心情,那麼就明明白白的告訴他吧。

「你……愛我?」他的聲音開始有些走調。

「我想這點毋庸置疑,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想讓你再次愛上我,不想讓你那麼簡單就忘了我!」

「愛?」他緩緩的轉過身,帶著不解。

「對。」

「我曾經愛過你嗎?」

「至少你對我說過。」

「是嗎?」他專心的盯著她,「那你又為什麼會愛上我?」愛,多麼奇妙的個字,似乎很熟悉,卻又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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