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午休時間,梁可羽無精打采的趴在電腦前,一邊啃著面包,一邊敲鍵盤。
「怎麼,報告還沒寫完嗎?」冷不防的,一道男聲從她背後冒出。
「咳,咳!別嚇我。」她忙把面包咽下,轉頭看著身後的李明,「你怎麼沒去餐廳吃午飯?」
「昨天晚上吃得太多,到現在都還沒消化呢。」他咕噥著。
「我這里還有面包,要不要?」
「等會兒我餓了再跟你要。」
「嗯。」梁可羽聳聳肩,繼續埋頭敲字。
「是上個星期街頭撞人逃逸的案子?」他好奇的湊上前。
「嗯。」她嘴里塞著面包,含糊的應道。
「你之前不是已經寫過一次報告了?」
「古SIR說寫得不夠詳細,叫我最好把所有的細節都寫上。」她的腦細胞差不多都快陣亡了,所有的細節一件沒少的全寫上,就差沒把自己當天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襪子給注明上去。
「對了。」李明拍了拍額頭,「說起來你好像是這起案子唯一的目擊證人。」
「是啊,因為凌晨跑去倒垃圾,所以才有幸成為目擊證人。」她嘆了一口氣。
「怎麼會那個時間去丟垃圾?」李明拉了張椅子坐下。
懊說嗎?說她因為剛被老公休了,所以徹夜整理新居,才會拎著兩大袋的垃圾去丟?
「理由我已經在口供里說過了,想知道的話,可以自己去問。」
「我也是好奇嘛。」他搔搔頭,「我听說已經抓到了逃逸的司機,現在檢察官正準備起訴的事。」
「人證、物證都在,那肇事者故意逃逸,情節算是滿嚴重的,應該會多判幾年牢。」她繼續往嘴里塞面包,順便再喝上一口水。
「那也不一定。」李明涼涼道︰「說不定會被判無罪釋放呢。」
「怎麼可能!」
「怎麼不可能!」他從鼻孔哼氣,「你知不知道接這案子的律師是誰?」
「是誰?」
「方司爾。」三個熟悉的字眼,從李明的口中吐出。
啪嗒!
梁可羽手中的面包掉在地上。
「我就知道你會嚇一跳。」李明提醒,「你是控方證人,在法庭上,可別被方司爾問得啞口無言啊,按照以往的案例,他很擅長從控方證人的供詞中找出漏洞,從而讓控方證人自己推翻供詞,不被法庭采信。」
「是……是嗎?」她僵硬的應答並彎下腰撿起地上的面包。沒想到,光是听到他的名字,就讓她不知所措。
「方司爾也真是的,為了錢,這種案子都接。」李明明顯忿忿不平,「可羽,你不是和他熟嗎?不如勸勸他放棄這案子,如果這種人都被判無罪釋放,那真的沒有所謂的天理公道了。」
「我去勸?」她猛然回神,「你哪只眼楮看到我和他熟?」
「兩只眼楮都看到了。」他指指自己的雙眼,「上次在TWEEN餐廳,他不是還拉著你一起走嗎?」
「呵……呵……」她干笑兩聲,「我和他也不是太熱,只是因為之前的少年警訊活動,才和他有些聯系。」
「唉——」李明輕嘆一口氣,「看來犯人這次有九成的機會可以逍遙法外了。真是可憐那位被車撞的老人,現在還在加護病房,依然沒有月兌離危險期,不知道有誰可以去勸他推掉這個案子?」
梁可羽抿抿唇,沒有接話。那個如同水晶般精致的男人,真的會為了錢,無所謂的接任何官司嗎?
甚至不借……泯滅自己的良心?
「司爾、司爾……方司爾……」幾不可聞的聲音,是誰在喊他呢?
模糊的影子,又是誰的身影呢?不停的在晃,晃得他頭痛!
「司爾!司爾!」又是喊聲,還有人在推著他的肩膀。
方司爾皺皺眉,緩緩的睜開眼,映入眼簾的是頤長的男人身影。
「是你啊。」他抬手撫了撫自己的額頭。
「怎麼,你希望是誰出現在你面前?」林萬墨饒富興趣的問。
「沒什麼。」晃著頭,他又揉了揉額角,「你有事找我?」
「想听听你接了武鳴達肇事逃逸案的感想。」
「沒有什麼感想,只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官司而已。」他看著桌子發呆。
「就這樣?」
「不然你以為是什麼?」
林萬墨聳聳肩,「我還以為你是想要挑戰一下,所以特地接了這起人證物證俱全的案件,檢察官打算以過失傷害致重傷及肇事逃逸罪嫌來起訴。」
「檢察官那邊的想法,猜也能猜到。」
「這起案子很難打,你不怕打輸了?」
「沒有哪起官司是沒有漏洞的,只在于能不能發現而已。」
全然沒有卻步,或者說,方司爾的頭腦里根本就沒有「難」這個字。
林萬墨暗自想著,「對了,你知道嗎?關于你接了這場闢司,媒體給你新的評價。」
「沒興趣。」站起身,方司爾走到文件櫃前,抽出了武鳴達案件的檔案夾。
「好吧,那你就當是我多事,我自個兒想說吧。」說著,他從公事包里取出了一本雜志,「媒體現在一致稱你為冷血律師,說你沒有慈悲憐憫之心,對于行為如此惡劣的人,都打算替他辯護。」
「冷血?真是無聊,律師只是一種職業,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如此而已。」
他對于這種論調嗤之以鼻。
「好,好,我知道你的個性,所以你會接這種官司我一點都不奇怪,不過你難道不打算為自己塑造一個良好的形象?」
他根本就不想去在意那麼多無聊的事情,只是想要贏得官司的勝利,只有這樣,才可以讓他稍稍有一點滿足的感覺。
「萬墨,如果你沒別的事,可以出去了。」方司爾直接下逐客令,手指不自覺的撫著胸前的戒指墜飾。每當自己有些心浮氣躁的時候,只有撫著它,才能感覺到一些平靜。
「我就知道你不愛听我的話。」林萬墨模模鼻子,看了一眼好友手中的煉墜,「你好像很喜歡這項鏈?」
手一頓,方司爾詫異的看向他,「喜歡?」
「難道不是嗎?你一天到晚都戴著。」
是嗎?為什麼他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總是戴著這項鏈?方司爾抿了抿唇,「我戴了多久了?」
「你忘了?」
「嗯。」
「應該已經戴了幾個月了吧。」林萬墨回憶,「你還說,你愛上了一個人。」
這事讓他詫異了很久,至今還不知道司爾愛上的人到底是誰。
「我……愛上一個人?」他呼吸一窒。
「該不會這你也忘了吧?」
「我忘了。」
他真的不記得了。愛上了誰,又忘了誰呢?
「你真的忘了我?」
「忘了。」
「對我這張臉沒有一點印象?」
「沒有。」
整個人趴在辦公桌上,梁可羽上身傾斜的俯視著坐在椅子上的俊美男人,「就算記不得我這張臉,你也總該記住我的名字吧!」
「你的名字?」
「我剛才已經說過了,我叫梁可羽!」
「我記得。」他難得的點了點頭。
「你記得?」
「嗯,你是梁警員,這次武鳴達案的唯一目擊證人,任職于警局公共關系室。」他好整以暇的回答。
陌生的口氣,如司看著陌生人一般的眼神,現在的方司爾,好像又回到了一年前他們相遇的那個樣子。梁可羽頹喪的嘆了口氣,一窩進了一旁的沙發。
「我明白了,你是真的不記得我了。」她泄氣的抓了抓頭發。
曾經他親口對她說過,他想要忘了她,但是真的知道他忘記了,她卻又覺得難以接受。
在那一年間,他們兩個甚至可以說是最親密的人,這樣——也可以說忘就忘嗎?
「你相信?」
「對,如果你記得我的話,絕對不會稱我什麼梁警員。」她說著,隨手抓起放在茶幾旁的一本雜志,封面上,醒目的標題正是「冷血律師,打官司只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