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很自私,所以,當你知道那件事而責備我時,我好傷心,也很自責,我因為自己的私心而讓你一個人去承受那種傷害。那段時間,我甚至覺得自己不配和你在一起;你是那麼純潔,而我卻是那樣邪惡,狠心地把你的痛苦建築在我的快樂之上……」
「你什麼都不要再說了。」她用手掌捂住他的唇。
「你會不會因為這樣而討厭我?」他拉開她的手繼續說。
「紹華,你的心情我能了解,我怎麼會因為這樣而討厭你?」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她怎會不懂?
「那麼關于結婚的事,你到底答不答應?」他深情地看著她。
黎喧紅著臉,盡避心上有一千個一萬個願意,她也不好意思說出口啊!「怎麼?還要考慮嗎?」他上前擁住她。
她靠在他的胸前,听著他狂亂的心跳聲。若不是經過那場心碎的別離,她不會懂得他對她有多重要;她更不會了解失去他有多麼痛苦,而今,他又活生生地出現在她的生命中,她怎麼禁得起再一次失去他的痛苦?
「如果你現在不答應,明天我就請廣告公司的人在我們公司的大樓上掛一個大型的求婚看板,屆時所有的人都會知道我向你求婚的事,這樣是不是更有誠意一點呢?」方紹華改用威脅的方式。
「你敢?」她瞪他一眼。
「你知道我敢,不是嗎?」這種事他一定做得出來。
「你就一定要這麼急嗎?」她不懂他為何急著向她求婚。
方紹華將她摟得更緊︰「喧,我已經厭倦了那種身邊圍繞著一群女人的生活,你知道我對女人一向沒轍,除了閃躲之外,別無計策。所以,我們一旦結婚了,那些流言既成事實,誰還敢亂說話?」
黎喧當然很清楚,這段時間的流言都是沖著方紹華來的,許多女人因喜歡他卻得不到,借由散發流言的機會來談論他,自然是一種葡萄酸的心理。雖然受傷害的人是她,她也不想多為自己辯駁。
「我都不在乎了,你在乎什麼呢?」黎喧笑著問。
「我當然在乎!我要讓她們知道,我對你是真心的,不是她們說的那樣。」他听到許多對黎喧不利的傳言,甚至有人用狐狸精來形容她,他怎麼能夠忍受別人這樣說他心愛的女人!
「她們說什麼?」黎喧不生氣,反而覺得好笑。
「她們說……」方紹華停了一下,才捏一下她的小鼻子,有些生氣地說︰「你好像很樂意听見那些傳言嘛!是不是這樣讓你更有成就感啊?」
什麼跟什麼嘛!她只是覺得無聊罷了。
「她們說你每天都和我一起睡覺,而且我們還常常在辦公室里做那件事……他壞壞地說︰「怎麼樣?是不是很刺激?也許我們可以真的試看看喲!」
黎喧自他懷里掙月兌,跑到離他五步之遙的地方,警告他︰「你想都別想!」
「既然我們的關系已經這樣不清不白了,你又何必太過堅持?」他一個箭步上前抓住她。
在黎喧抗議之前,他早已一口吻住她,不讓她有任何逃避的機會。「喧,我要擁有全部的你!」他霸道地宣示著。
尾聲
方紹華要和黎喧結婚的消息很快就在公司里傳開了,而且听說這個散布「謠言」的人正是他們的方總本人。
許多人都在咬耳朵,甚至研究黎秘書是用了什麼樣的「絕招」,才能讓方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決定和她結婚。
而這樣的消息很快地透過許多不同的管道傳回位于美國的總公司,一個星期之後,方紹華的父母親就匆匆來台「關心一下」。
「紹華,你才到台灣多久,就鬧出這樣的緋聞,讓我很難做人。」方父因這個事件受到許多的壓力。
「爸,這不是一件緋聞,我是認真想要結婚。」方紹華很堅定地說。「你的社會歷練還不夠,更何況結婚是一輩子的事,豈可容你這樣胡鬧!」方父生氣地說。
「爸,你這樣片面的判斷,對喧一點都不公平,而且……」他好想提醒父親,其實他最沒資格對他說這樣的話,但這種話他不能說,硬是吞了回去。
「一個女人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就決定要和你結婚,若不是貪圖我們方家的財產,她難道是真心愛你?」方紹華是他唯一的繼承人,方父不得不這樣想。
這下方紹華火大了!他忿怒地頂了回去︰「你以為全世界的女人都那麼勢利嗎?你以為除了方家的財產之外,就沒有女人會因為愛我而想嫁給我嗎?我會笨到不分青紅皂白嗎?」
他當然知道父親的三個老婆里除了他的母親之外,沒有人是不覬覦他的財產的,他父親會這樣想也是無可厚非,但他也不希望父親這樣誤解他和黎喧之間純真的感情。
「我們這樣做是為你好,難道你想在台灣待一輩子嗎?」方父傷心的是兒子一直不願接受他的安排。他幫他物色了許多名門千金,方紹華都不看一眼,怎知他到台灣才沒多久卻宣布要娶他的秘書,他怎能不心寒?
「這是我最大的限度了,爸爸。」他一點都不想接管他父親的事業。聞言,方父氣得渾身發抖,很想一拳打醒他,最後又忍了下來。
「紹華,不要惹你爸爸生氣,我們是來看媳婦的,不是來找你吵架的。」方母很無奈地開口。
方紹華激動的情緒瞬間平息下來。還好他母親一向是向著他的,否則他的日子肯定是更難過。
「媽!你一定要支持我,我愛喧,除了她,我誰都不娶,難道你們不想早點抱孫子嗎?」方紹華知道母親心軟,而且也只有她能勸得了父親。「讓我們看看她吧!如果真的是個好女人,媽媽一定會支持你。」方母溫柔地說。
方父看了看身邊最愛的女人,他的氣也消了不少。心里明白了,如果兒子執意要娶他的秘書,他其實也拿他沒轍。
想到馬上就要見方紹華的父母,雖然他一再保證說沒問題,可黎喧還是緊張得直冒冷汗。她不知道方家的雙親是否還會記得她,他們真的可以接受一個像她這樣平凡的女人當他們方家的媳婦嗎?
沒想到方母一看到她就當場愣住了,接著她的視線移到黎喧手上戴的那只鐲子——那是她曾經很喜歡且一直戴在身邊的東西,直到紹華因車禍昏迷,他們夫妻倆到台灣接他時,匆忙之中,她才當場將它拿下來,送給那個一直在醫院照顧紹華的女孩。
「是你!」方母好驚訝。「你就是那位在紹華車禍住院時,一直在醫院照顧他的女孩。」
方母還記得自己對黎喧承諾過,要方紹華當面回來謝謝她,沒想到方紹華在醒來之後,他父親為了要讓他全心全意地待在美國念書,所以這件事就擱下了。
她怎會知道,紹華回到台灣之後又遇上她,並且決定和她結婚,也許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伯父、伯母,我就是紹華的學姐,黎喧。」黎喧好高興方伯母還記得她。「真的是你!」方父也感到驚訝。
方紹華見到這樣意料之外的場面,他也感到頗訝異的。畢竟對于那一段,他一點記憶都沒有,他更不知道當初在醫院照顧他的人竟是黎喧。「爸,喧和我認識時,她對我的家世一點都不知情,還願意這樣照顧我,你想她會是你想的那種女人嗎?」方紹華掩住內心的激動,悄悄地靠在方父耳旁說。
「你怎麼不早說?」方父也悄悄地責備他。
「我也不知道你們見過面啊!」那時候的他跟個植物人沒什麼兩樣。直到黎喧將視線移到他身上,方紹華才停止和他父親的悄悄話;這一段得跳過去,他怎能讓黎喧知道他的父親這樣懷疑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