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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沒禮貌 第5頁

作者︰安琪

「我當事人的丈夫怎麼會在你那里?」薛雅箏狐疑地質問,活像人是他下符咒騙來的一樣。

「我也才正想問呢,我當事人的妻子怎麼會在你那里?」梁爾競也用抓賊的眼光,懷疑地看著她。

「怎麼?只準你有委托人,我不能有嗎?她來,自然是委托我替她進行婚姻訴訟。」薛雅箏不服氣地道。

「婚姻訴訟?」梁爾競眼中閃過一道光采。「原來她也想離婚,那這件事就好辦了。」

「誰想離婚啊?她是來要我替她阻止離婚判決成功的——唔!」薛雅箏突然發現自己無意中泄露了機密,急忙捂住嘴,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呵,原來如此,我當事人的妻子無意離婚啊?」梁爾競笑得就像偷舌忝了女乃油的貓,好不得意。

唔,如果張太太不肯離婚,那就比較棘手了。不管對她或他都是!梁爾競臉上不動聲色,心中思量沉吟著。

「是又怎麼樣?」反正已經被他听到了,也來不及收回,她索性凶巴巴反問。

「沒什麼,只是要提醒你,這是一場難打的硬仗,難得你有客戶上門,卻是要與我對打,希望不會折損了你的自信。」

听來客氣的一番話,卻讓她听得一肚子火。官司都還沒打,他就把自己說得好像十拿九穩,穩操勝算一樣,真是可恨!

「放心!只怕你輸得太難看,當庭痛哭那就糟了,不過你放心,我會好心地借你一條手帕的。」

薛雅箏虛假地朝他甜甜一笑,隨即拉下臉,旋身走開,去勸她的當事人冷靜。

對那些缺心少肺、沒血沒淚的臭男人,再怎麼多費唇舌,都是白費力氣!

一般來說,離婚為強制調解的案件,必須先經由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才會正式走入法律程序。

但因為薛雅箏的當事人蘇美玉不同意與丈夫離婚,而丈夫卻堅持要離,因此調解破局,確定已進入法律程序。

「好啦,差不多了!」薛雅箏從列表機里拿出剛印好的文件,滿意地看著自己所寫的答辯書。

自從得知她委托人的丈夫所聘請的律師,正是對面那個無血無淚的黑心律師之後,她更加卯足了勁兒,徹夜找資料、查詢民法條例,才寫出這麼一份文情並茂、感人肺腑的答辯書,比當初在美國實習時還認真呢。

明天就要寄出答辯書了,這是她與黑心律師的第一場戰役,也是正義與邪惡的戰爭,她要是輸了,怎麼對得起所有濟弱扶傾、以天下蒼生為己任的法律人呢?

所以她要贏,非贏不可!

現在很晚了,她得趕快回家養精蓄銳,專心面對明天的挑戰才行。

臨離開辦公室之前,她刻意瞄了眼窗外,對面一片漆黑,看來黑心律師早已下班了。

他對這場戰役倒是挺有自信的嘛!她心里滿不是滋味的,更覺受到莫大污辱。

她為了贏得這場戰爭,在這里努力寫答辯書到快十一點,而那家伙七早八早就走人,分明是不把她這個對手放在眼里!

薛雅箏又氣又惱,瞪著對面漆黑的窗戶忿忿地嘀咕︰「你別得意,到時候輸贏自然見真章!」

若是輸了,他就別哭喪著臉,她是不會同情他的!

咬了咬唇,她不知和誰賭氣似的,用力拍熄電燈,離開辦公室。

交出答辯書之後,不久,第一次離婚訴訟在家事法庭開庭了。

薛雅箏與梁爾競代表兩位當事人當庭辯論,真可謂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好不精采。一番激烈的雄辯之後,饒是英明的法官也難以立即驟下判決,于是裁定擇日再行開庭。

這是很正常的,離婚訴訟總得經過冗長的程序與時間在法庭上纏斗,但薛雅箏就是覺得懊惱。

不能一次就讓梁爾競丟盡面子,令她相當不甘心。

離開法庭之後,她與當事人蘇美玉道別,柔聲安慰她別太擔心,鼓勵她振作起來,繼續堅持下去。

送走了當事人,一轉頭,看見梁爾競走來,薛雅箏哼笑了聲,冷冷地道︰「你的當事人拋家棄妻,不盡夫責,狀況對我方很有利,你等著跪地求饒吧!」

「是嗎?事情未到最後一刻,我從來不敢輕易斷言。」梁爾競依然是那副掛著淡淡笑容的該死閑適表情。

「你倒很謙虛,不過那並不能阻止你輸得一敗涂地,下回開庭我方一定——」

本——嚕!

突如其來的響亮聲響,讓兩人都愣了一愣。

「什麼聲音?」梁爾競狐疑地問,在看見她瞬間爆紅的粉臉時,恍然大悟。

如果他是個謙謙君子,就該假裝沒听到她肚子的咕嚕響,然而他從來不是,一抹大大的興味笑容,浮上他的俊顏。

「餓馬怎麼可能跑得快呢?我說你,要上戰場之前,起碼該填飽肚子吧?」

「要你管!」窘迫得恨不得昏死的薛雅箏昂高下巴,扭頭就走,刻意擺出高姿態強充氣勢,深怕他看出她的難堪。

早知道一大早就應該買早餐來吃的,可是那時候因為緊張吃不下,沒想到卻在說得慷慨激昂時鬧出這種笑話——還是在那家伙面前!

嗚嗚,她不要活了!

原以為好意被擲回臉上,梁爾競會惱火地掉頭就走,沒想到他居然滿不在乎地跟了上來。

「薛雅箏?」

「干嘛?」她防備地瞪著他,穿著高跟鞋的雙腳沒有絲毫停頓。

「我肚子也餓了,要不要一起去吃飯?」他就像問她天氣那般自然地開口。

「一起去吃飯?!」

薛雅箏雙眼瞪得比拳頭還大,活像他不是約她吃飯,而是問她要不要上賓館一樣。

「對啊!這附近有間小餐館還不錯,料好實在又便宜。我們好歹曾是同學,一起吃頓飯並不奇怪吧?」

不奇怪?

那、才、奇、怪!

她和任何人吃飯都不奇怪,惟獨和他一起吃飯很古怪,就像兔子與野狼一起共餐一樣,荒謬詭異得很。況且——還是便宜的小餐館?

那滋味想必令人不敢恭維!

好吧!薛雅箏承認自己有點大小姐的嬌氣,打小嬌生慣養,是父母用錦衣玉食喂養大的,太簡陋骯髒的餐館,她根本連走進去的都沒有,哪怕是餐點再怎麼便宜、好吃。

見她一臉懷疑又不敢領教的表情,他不生氣只覺得好笑。「怎麼,你怕我把你帶到黑店當成肥羊宰?還是你不敢跟我同桌進食,怕自己會愛上我?」

「鬼才會愛上你!」這個人真的好——好不要臉!

如果這時候薛雅箏氣到噴出一口血來,自己都不會感到奇怪。

這人的自戀簡直到了厚顏無恥的程度!他真以為她會愛上他嗎?別開玩笑了,那是絕對、絕對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你為什麼害怕跟我吃頓飯呢?」

他還敢擺出一副不相信的模樣,薛雅箏真的要吐血了。

「好!去就去,誰怕誰?」為了不讓他把她看扁,她豁出去了。

「很好。」梁爾競臉上笑容依然平淡,然而眼眸深處卻閃著一絲頑皮的笑容。

即便聰明干練如她,也禁不起人家激她幾句。

女人呀,真是一種復雜的動物!

第三章

梁爾競所說的那間餐館真的很小,里面大約只有五張小桌子,但令薛雅箏訝異的是它一點也不髒亂,窗明幾淨,淺色木桌鋪上紅色格紋桌布,有種溫馨的美感。

「啊,梁律師!」一位三十出頭,穿著圍裙、老板娘模樣的女人看到他,顯得非常高興,立即迎了過來。

「帶女朋友來吃飯嗎?」她看看薛雅箏,笑咪咪地問。

「咳咳……」立即地,薛雅箏被口水嗆到了。

「女朋友?!」誰?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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