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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佛請進門〈上〉 第31頁

作者︰于晴

他很識時務的,真的,媚鬼在瘟鬼面前,就像是小螞蟻對大怪物一樣,何況現在他被迫塞在這種身子里,他還不想被瘟鬼害死啊。

「等等,小扮哥,等等,我陪爹,我要陪娘啦!」

「書生……」不顧懷里的掙扎,嚴小夏直往後退去。「我不懂你干嘛留下,你大可不必的,你已經是妖怪了……沒有人性了,你不必跟我家青青走,這不是妖怪會做的。」

抱著青青的背影微咳幾聲,卻沒有說任何話。

「小扮哥,放開我!」小四一直踢他。「你放開我!爹,你說過娘不願意,是沒人能帶動她的!她還沒死,一定還沒死啦!」

「小四!」嚴小夏低聲罵道︰「死了都死了,你說了算啊?閻王老大要你三更死,豈能留你到五更?能留半年,你跟你爹很了不起了!這世上沒有大老爺辦不到的事,他要讓跟我家青青有血脈的人上來帶走她,我家青青能不走嗎?」

「你是什麼意思?」背影忽然發聲了,帶著濃濃的啞意。

嚴小夏沒料到書生耳尖到這種程度,差點彈跳起來。他吞了吞口水道︰

「人都死了,也沒必要追究吧……」

「我一心一意要保住青青,為她算盡機關,她還是被帶走了。至少,在我魂飛魄散前,我要知道在青青死前看見了什麼。」平靜地說完,又咳了幾聲。

在嚴小夏懷里的小四,突然安靜下來,目不轉楮看著親爹的背影,終于意識到這一次不管是爹或娘,都再也無法搭上馬車了。

「書生,都是我猜的啦……人不比鬼神,鬼神修行到一定程度擺月兌一身皮囊,連帶徹底切斷皮囊內的血脈;人類就不同了,擺月兌不了,自然血脈相連,我先說都是我听來的喔,不干我的事。陰差抓錯魂,放魂回去時,是由地府里的血脈親人親自推回去,要不,這身子還陽之後一定出問題,是不是真的,我就不清楚了,所以,我猜,真要帶走我家青青,也只有這法子啦……」嚴小夏很沒種地嚅囁,很怕這個瘟鬼隨時發飆。

萬家佛聞言,喃喃自語︰「難怪,我帶青青回世間,她明明活著,一入睡卻如死尸,記憶也不如以往的好……」

忽然間,他想到她是孤兒,地府要真有親人,必定是——

「青青,青青,妳是被妳親生爹娘帶走的嗎?」撫著她冰冷的臉頰,他心口好痛。「真是被妳爹娘帶走的嗎?連妳走前都要逼妳看著妳爹娘背叛妳嗎?那我這些年來所作所為又有什麼意義?妳終究在怨恨中離世,哈哈……」他失控地輕笑︰「百無一用是書生!丙真百無一用是書生!妳佛哥哥什麼都不能做,我到底還能為妳做什麼啊……」驀地,縴腰被一雙小手緊緊抱住,他低頭瞪著小四。

小四也瞪著他,不肯松手。

萬家佛柔聲道︰

「小四,你知道爹已經變成瘟鬼了嗎?」

「爹就是爹。」他含淚道。

「你真的不肯離開?」

「我要陪爹跟娘!等到了黃泉地府,我去跟閻王爺爺說,娘沒有罪,爹也沒有罪!請他老人家放了我們一家三口!爹,我知道你好喜歡娘,小四也好喜歡娘,外公外婆不要娘,我們要,好要好要的,等看見娘,我們跟娘這樣說,娘就不會難受了!」

萬家佛聞言,緩緩地點頭,溫聲道︰

「你說的對。即使你娘臨走前不快活,我也要讓她知道她還有咱們,她不寂寞,還有我跟小四疼她憐她。你去把紙筆拿來,有多少紙全拿來。」言下之意似乎已經答允小四留下。

小四趕緊跳起來,奔到翻倒的馬車內取出文房四寶。

嚴小夏呆呆地看著這對父子。

那他是不是可以不用管這些天跟他背靠背睡覺的小四,先溜好了?

有沒有搞錯啊?他到底能不能先走?

太過用力,手中的毛筆頓時斷成兩截。萬家佛想也不想地扔了筆,嫌小四磨墨太慢,單手還是抱著青青不放,拾起青青身上掉落的雕刀,無視一塊滾落在地上的小佛像,劃破食指,開始在紙上寫著龍飛鳳舞的字跡——

上卷完,下卷待續……

《家佛請進門》上下卷之謎

平常我是一個很月兌線的人,這個……其實是在生活上月兌線而已,從來沒有想過會延伸到小說上。

我還記得寫《家佛請進門》的那一陣子里,每天到了半夜看著天空,總是會想︰奇怪,明明我這一陣子很有靈感,也專心寫稿,往往一眨眼天就亮了,為什麼故事好象老是寫不完呢?

又想︰好象有點問題耶,我記得不管《追月》或《花呆》,總是停停寫寫思考再三推演劇情,不像這一次《家佛請進門》滿腦子聊齋推得很快樂,為什麼這一次我花了兩倍以上的時間還是沒有完成呢?

雖然是這樣想,但我總是會很合理化地告訴自己,可能字數多了點吧,再加上我老是在刪文,當然寫不完。于是,再繼續埋頭寫稿。

我也提出心里疑惑,跟項姐說︰

「項姐,我對這次套書主題非常有興趣,想寫的點多多,所以字數好象多了點耶。」

項姐的響應是︰

「沒問題!只要十三萬個字內全OK,不然排版太難看了。」

我心想十三萬字耶,我可以安心了!連忙拍胸保證︰「安啦,十三萬字那麼多,我怎麼可能寫得到那個數字?」當時,我已經在大刀闊斧,一章一段落地直刪,怎麼可能到十三萬個字?開玩笑!萬盛字數最多的絕不可能會是我!當時我信心滿滿(這樣的信心一直到現在,我都還搞不懂原因何在,像是被鬼迷心竅一樣)。

一直到寫完後——

因為作者第一次接觸可以放手寫的純聊齋故事,于是「重金禮聘」只看BL小說的家人,認真地看一遍有沒有過于恐怖的地方?

結果看了四小時。

那時的我,雖有疑慮一本小說是否真的得花四小時,但想對方可能看不慣言情小說,就不小心用了四小時的吧。

所以完稿之後,我興高采烈,在奉上稿件前拿出計算器,準備去電告訴項姐,沒有問題了,保證十三萬字內——

一算之下,我的臉發青了。

我心想有沒有搞錯?一定是我不小心重復算到字數了,再來一次……不對,再來一次……計算機計算器大概壞了,趕緊拿一台新的出來再算一次……

我傻眼了!

難怪不管我怎麼寫,都像是個無法跑到終點的選手一樣!

難怪得花四小時去看完!

因為,我寫的是兩本的量啊!

當時的我,遲遲不敢聯絡出版社,于是又重新回頭看稿,試著找出還能刪除的地方,最後沒有辦法了,小心翼翼地問項姐︰

「那個……十三萬個字是不包含空白吧?」

「當然有啊,什麼都算進去共計十三萬個字。」

我認了。「項姐……今天天氣好好,我看見遠方浮雲飄過,我不小心去散個步,回來之後,忙碌的小精靈為了報恩,把我的稿件加了一倍的量,怎麼辦?」

「……」

「那個……有沒有忙碌的小精靈去逛過其它套書作者的家?」我的臉皮還沒有這麼厚,當然不敢說出這句話,只好再度認命,解釋身為選手的我,為什麼老是走不到終點理由。

于是,項姐跟出版社的編輯努力地擠擠擠再擠——

「沒有辦法!」項姐坦承︰「二十萬字完全擠不進一本書里!太難看了!」

「那……抽掉番外篇?抽掉它好了。」算了算字數,就算抽掉,還是遠超過十三萬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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