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我愛你」這三個字居然與「天氣真好」這種字眼同等級嗎?這個男人會不會太隨便了?她被他這樣隨便愛上會不會太不幸了?
她李想生平第一次被告白這三個字,都還沒來得及震驚,就被雷到,真是不可忍受!
「張三!你應該慶幸你現在人不在這里。」她暗暗咬牙。
「我在啊。怎樣?」
啊?!
「在你門口。我買了必勝客的龍卷風披薩,最新口味,叫‘明太子黃金蝦球’,剛出爐,正熱呼呼的。你聞到香味了嗎?」
香味?啊!有香味!是披薩的香味沒錯!在門外!她不由自主的沖到門口,在差一點將門拉開時,理智及時回神——
「張品曜,你又來干什麼?沒事跑來氣我,是你的生活樂趣嗎?」她對著門外喊。
「我怎麼會做這麼無聊的事?」
「你現在就很無聊!你把我愛你和天氣很好放在一起講,就像在拿我做消遣,你是存心氣人的吧。」
「不,我只是在讓你知道,我愛你,就跟天氣很好一樣,是我們衷心希望,以及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你胡扯什麼?!」
「不是胡扯。你瞧,天氣好,我們一天的心情都會很好,就跟我每次想到你時,心情也很好一樣。也許這一點也不刺激、不轟轟烈烈,但很實際、很生活,我們可以這樣一直到老。」
李想很想開口罵他,但一時又想不出什麼話可以罵,只能沉默。
而門外邊,張品曜嘆了口氣,輕聲道︰
「小慧,你以為我回來台灣、來到你身邊,不需要勇氣嗎?」
她怔了下,所有莫名升起的火氣,全都在這一刻消蝕不見,堅如冰石的心口,有一角悄悄的被松動了。
在好一陣沉默之後,他沒再開口,門外依稀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音。她耳朵一尖,對著手機疑問道︰
「你在干嘛?」
「吃披薩。」含糊的聲音。
這——家——伙!死張三!
「你給我差不多一點——」她恨恨的打開大門,就要破口大罵,但也只來得及出口那麼幾個字,就消音了。
「這口味應該不錯。」他沒有在吃,他手上抓著一片熱呼呼、香噴噴的披薩,放到她嘴邊。「來,張嘴。」
她忍不住誘惑,大口咬下……好好吃!
「另一個是什麼口味?」不忘好奇一下。
「什麼另一個?」張品曜捧著他的通行證——美味披薩,正大光明的登堂入室。而正忙著吃的李想也只能乖乖的跟在他身後,嘴巴忙著吃,更不忘探頭探腦。怎麼只有一個紙盒?另一個呢?
「買大不是送大嗎?應該要有另外一個披薩的。」
「哦,我跟他們說不用送了,吃不完浪費多不好。」
看到張品曜居然還一副等人夸獎的表情,李想只想海扁他一頓。
「張品曜,你這個敗家子!那個披薩雖然號稱買一送一,但其實是強迫購買兩個的價格!你叫人家不用送,等于花了雙倍的錢買這個貴得要死的東西,你——」
「是這樣嗎?那我下次會注意。」比起李想的氣急敗壞,張品曜只是沒什麼誠意的聳聳肩。「快趁熱吃。」說著,往她手上那片披薩咬一口。「這口味果然還不錯。」
「你——」
「鏡……仙子!」鏡子另一頭,傳來驚訝又不可置信的顫音。
「啊!」李想這才發現,她還沒「關掉」通訊。
「鏡仙子,他——」姒水手指抖抖抖的指向李想身邊那個此刻正瞪大眼看著鏡子的張品曜。
「咦?這是什麼?」同時,張品曜也發出疑問。
「姒水,你看得見他?!」李想好訝異。
「小慧,鏡子里怎麼會有一個穿古裝的女人,而且長得和你這麼像?」張品曜問。
「你你你,也看得到?!」李想這下子真的跳起來了。
「他他……主爺!在仙界也有主爺!」姒水驚叫出聲,叫完之後,人再也承受不住,整個人厥了過去。
啥?主爺?
李想轉頭看著張品曜,張大嘴巴,突然覺得人生好奇特、好荒謬。
第七章
在姒水見到張品曜的那一天,李想也見到了那個傳說中的主爺——陽赫。
那時姒水因為看到張品曜太過震驚而暈過去、倒在地上時,李想與張品曜連忙湊上前張望,這時便看到一雙精致的男用小羊皮靴立于姒水身後,然後,鏡頭往上移,就看到了正面無表情望著鏡子里的他們的陽赫。
雖然在姒水對著張品曜喊著主爺時,李想已經有心理準備,可是見到了其人之後,還是忍不住吃了一驚。
那是一個容貌長得與張品曜很像(但是更帥、更細致),可是李想很快就能區分出不同的另一個男人。
很難想象,僅僅是氣質上的不同,竟然就能讓如此相似的兩張臉,產生巨大的差別。如果他們有機會站在一起,相信沒有人會將兩人錯認。
陽赫這個人看起來根本就是更權威、更有氣勢、更高貴、更深沉的張品曜。也就是說,如果張品曜投生成古代的皇親貴族,應該就是長成這副模樣。不過,既然出生在現代的民主社會,成長在人人平等的環境下,就算家里超有錢、就算從政做到行政院長或總統什麼的,也無法培養出那種天生高人一等的氣質。因為在這個時代,所謂做官,也不過是一個職業而已,隨時可以離職,沒空讓你用幾輩子的時間去蓄積聲望財富,實踐「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此等由富到貴的過程,把子子孫孫教成富貴逼人的樣子。
什麼叫「富貴逼人的樣子」呢?簡而言之,就是能夠把目中無人的睥睨機車樣演譯得如此理所當然,全然不會讓人覺得超機車超失禮,覺得他天生都是要這麼跩、就該這麼跩,要是不跩,就太失禮、太自我矮化了等等。這種能把高傲拗成優雅還被世人認同的特異功能,就是現代人怎麼也學不來的本事。
任何性格與氣質的養成都需要環境,沒有人天生就具備了高貴或猥瑣品性。
李想看到陽赫所到之處,人群像是被風吹過的草原一般,都朝他躬身敬禮,有的還行跪拜大禮——如果再看到有人朝他的步輦底下鑽過去的話,李想差不多要以為這是在媽祖出巡咧。
打出生起就處于這種被高度崇拜的環境,陽赫也就理所當然養成這樣貴族儀態與做派,不管是別人還是自己,都認為自己是天神以下、凡人之上,注定了一生被仰望崇拜。
身為一個人上人,若是對一個平凡人有禮周到、青睬萬分,實在不能不教那個平凡人感到受寵若驚,恨不得肝腦涂地以報之。
當陽赫發現李想這抹「鏡靈」的存在後,很快接受,可見其心理素質之強悍,並且迅速的決定要與她打好關系,她需要什麼,他全都能給。
所以李想得到他無比青睬的待遇,那男人甚至連自己的魅力都用上了——這肯定是個花叢老手,永遠知道如何發揮自己的特色,來勾逗得女性芳心怦怦跳。可惜李想已經過了滿心幻想白馬王子的那個年紀,再加上他陽赫頂著一張張品曜的臉,擺出那種風流瀟灑樣,手上一柄玉質折扇搖啊搖的,雖然氣質像極了她想象中的三國周郎,可就是怎麼看怎麼想一腳給他踩下去。
她認識張品曜一輩子,可以接受他有數不盡的缺點,就是無法忍受看到他變成行為舉止充滿貴族作派的樣子!
即使她曾經以為她會喜歡這種有氣勢的男人,因為打從她中學時讀過蘇軾的那句「談笑間,強擄灰飛煙滅」之後,就對強權且能力卓絕的男人有著美好的幻想,這也是她相信自己將一生孤獨的主要原因——她心儀的那種男人,世界上並不存在。當然,即使存在,也不應該頂著張品曜的容貌,這很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