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誼?變相的「來電五十」活動!
「全部同學都得去嗎?」他伸手抓她坐在床沿。
「他們叫我一定得去。哎呀,到底可不可以嘛?不然你也去,省得到時我沒有伴可以聊天,好不好?」
「你還怕沒人獻──?」他才不信。
「不怕呀。可是我討厭不相干的人替我做牛做馬,我又不打算回報什麼。」從十四歲正式給追到之後,她縱有其他男子追求,可不曾輕飄飄地大享眾星拱月的虛榮感。都認定一個男子了,哪還需要其它備胎?還不起的盛情,還是少沾為妙。「一起去吧?」
「不行,我要到大姊那邊當臨時工。你自己去玩吧!」他引導兒子爬向老婆身上。
「我們很缺錢嗎?不會吧?」當初就是看他賺得夠用才打消了自己也去打工的主意。又不是想過億萬富翁的生活,那麼拼命做什麼?
「我是有計畫買輛機車代步。不過這不是重點,大姊有追求者了,而她又騙那人說小毓是她生的。那麼我是想,既然她敢這麼說,就要承受後果,兒子借她演戲,那我趁她帶小孩的空檔打她的工賺錢,各取所需嘛!」
「我們這種賺法,會不會有點過分?」她覺得他們兩人實在吃自己家人毫不愧疚。
「答答……」小寶寶已爬到母親懷中找吃的去了。
「不行啦!我正準備斷你的女乃了,怎麼又來要?舉韶,你去泡牛女乃啦!」她扯著老公叫著。
他懶得起身,反而側躺在一邊,鼓吹著︰
「沒關系啦,你比較近,要斷明天再斷。」
「每次都這麼說!」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順兒子的意──誰叫他們都懶得動。
「我喜歡看你哺乳。」他突然說著。伸手輕撫兒子的小手︰「常常會忘了我們已為人父母,畢竟我們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認古人所言,這是世上最美最神聖的一幅畫面。我們的兒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動著呢!不料李舉韶撈來相機建議︰
「來,我們把它拍下來──」
「不要!」她叫聲尖銳,嚇了兒子一跳,在他還沒哭之前,她趕忙安撫,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來供人欣賞你會光采到哪里去?」
「又沒說要給別人看,我自己沖洗啊。」看來這個建議不可行。他還有點不死心︰「怕什麼,你胸部沒下垂,而且還挺漂亮的,你也沒有小骯什麼的,拍了才好看。」
「滾開,不,你出去。少用那鬼東西拍我。我一向討厭拍照,現在我更討厭了。你太閑的話,幫我把作業寫一寫,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踢飛出去。
李舉韶收起相機,不敢再動這個念頭,嘖,本來還想以「母子」為題,拍一些東西去參賽呢!看來不行,只剩下女乃粉公司舉辦的「可愛寶寶」活動可以參加。獎金有十萬哩!那也不錯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女乃粉免費供應就很高興了。
不理會老婆的逐夫令,他賴在一邊,伸手摟住妻子,笑道︰「我們真的很幸運對吧!」
「我們這叫有驚無險。」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來的婚姻生活。要是雙方家庭不諒解,結局只會以「慘」字劃下句點。「如果我們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歲結婚的話,不知道會怎樣?」她想著。
「就是偷偷模模的暗通款曲了。然後大學同居,面對完全開放的大學生活,又是一項考驗。大難不死的話,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穩定之後,你沒兵變,大抵就是過著現在的生活了。」依當初的十年計畫,每一年、每一個階段都是不可測的變數。
環境會變,人心會變,感情經十來年的摩擦,也不知會弄出什麼結果;如今定下來也好啦,省得有三心二意的機會。
她突然想起以前國中同學群中,也有幾對小情人。
「記不記得我們國一時,班上最先傳出戀情的人?就是紀漢林與錢思詩,不知道他們怎麼樣了。」國中交異性的朋友最倒楣,常會成為取笑的對象,幸好他們兩人聰明,一直私下往來,到了國三才稍稍有人發現,但那時大家忙聯考都來不及了,哪管別人干嘛。
李舉韶點頭︰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樂觀。
「才不,我認為他們可能一同進大學了,而且沒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樂。」她一直很樂觀。記得那兩人功課不錯,絕對不會發生某人上大學,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過吃飽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誰見過這麼漂亮的小電燈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這個好老公?」
「哼!你怎麼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選不會在往後出現?」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沒你流口水的分了!」他點她額頭,半認真的警告。
「你也一樣啦!」她叉腰回應。
難得會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為高三功課重,又盡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讓長輩操勞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時,她的工作便是陪兒子。
結婚之前忙著與他共享兩人世界都來不及了,哪會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麼的;結婚之後,寶寶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個月因為身材太難看而死不走出家門,也不怎麼有機會去認識他的朋友。
不過,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國一中有幾位相同對音樂有興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學後,依然沒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賺外快,順便一解自己音樂饞蟲發作的病癥。
他們所組的樂團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屬三間不同的PUB,而李舉韶只參與星期五的這一場。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貝斯,只剩聲音與熱情還可以。湊合著當歌手,把表演場地當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兩三個月,而且也開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來捧場──八成先看上人師,再決定歌聲也可以;以女性佔九成九的比例。
實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話,今天也不會丟下兒子跑來這邊被轟炸。本來想給丈夫意外的驚喜,但人潮太擠,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遠的地方有他心愛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著英文老歌,穿著一身黑,一副又帥又酷的樣子,讓最前方尖叫的女子們都快沖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饑渴。現代的女人都這麼猛嗎?
舞台的角落,站著一名帥氣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著毛巾與開水,在他唱歌時,趕忙送上盡可能的服務。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響了。
但孫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為眼光騙不了人;雖然含蓄了些,但是愛慕的眼色仍是有的。這時候以客觀眼光來看,不得不承認她丈夫真的滿帥的,奇怪以前怎麼都覺得普通,一點點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關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來︰「小姐,可以聊聊嗎?」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沒空給他關愛的眼光,一雙眼只盯著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錯,走演藝界會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賣相。
「你也不錯,有興趣拍廣告嗎?」通常他這麼問時,再高傲、目中無人的女子,也會霎時化為乖巧小綿羊,奉他為至高無上的金主,前倨後恭得嚇死人。
不過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無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別吵啦,他唱得已經夠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還要來吵我。」她記得老公英文底子極佳,那他干嘛唱得那麼模糊?莫非對歌詞不熟,又因為有人點歌,只好混過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