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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迫盯郎 第12頁

作者︰汀瀅

「還好,如果你從此不理我,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他真的會很傷腦筋。

她抿抿唇,「無所謂吧?公司里多得是宣傳,再派一個給你就好了。」

「不,我只要你,除了你,我誰都不要!」情急之下,駱邦想都不想就冒出這一句話。

紀如晴被他這一說給嚇呆了。

這怎麼可能呢?該不會是她還沒睡醒,現在發生的一切根本是她在做夢?她不著痕跡地偷偷捏一下自己的手臂——會痛,那就表示她不是在做夢羅?

雖然駱邦不是要她當他唯一的情人,只是要她當他的宣傳,不過,能得到他的肯定,已經足夠讓她熱血沸騰了。

「你今天好奇怪——」她真的覺得他有些怪異,「該不會是昨天發生了什麼事,讓你大受刺激吧?難道緋聞的事情——」「跟緋聞無關,我只是忽然發現你對我真的很重要而已。」

再講下去,他恐怕真會忍不住抱住她先說「我愛你」,但都怪自己平常太愛開她玩笑,她肯定不會當真。

「昨天沒有你陪著,我趕通告趕得昏天暗地,還看錯了節目時間,跑錯攝影棚,狀況百出,你絕對想不到那時我還被記者追逐哩!」

他走到她身後,伸出兩手推著她往浴室走。

「乖,快去刷牙、洗臉和換衣服,我等你。」

這種寵溺的語氣,讓紀如晴更覺得駱邦今天的行徑怪得可以,好像在特意討好她似的。

「無故」蹺班的人是她,怎麼好像變成做錯事的人是他了?

懷著滿腔疑惑,她走進浴室梳洗、更衣,卻不再多問。

反正不管他此刻待她多好,兩人終歸只是朋友,她的辭呈已經寫好,等他的宣傳期一過,他將不再需要唱片宣傳人員跟隨,而她也將遠離他,獨自飛往異國。

她不可以再度因他的溫柔而有所動搖,否則她這輩子就真的要跟他糾纏不休,總有一天會被傷得體無完膚。

出了門,駱邦將記事簿交還給她,而紀如晴沒聯想到筆跡被識破的可能,順手就收入皮包內。

「今天由我來開車。」駱邦打開右側車門請她先坐進去,「算是補償我醉倒在欣戀家那天,你因為我沒上通告而受的委屈;今天當司機,而且晚上上完最後一個通告後,我請你去吃大餐。」

「由你開車可以,宵夜就免了。」她說完便上車,駱邦愣了半晌才關上車門,繞到左側上車。

「如晴,你還在氣我那天醉倒在欣戀家的事嗎?其實那晚我說的話全是有口無心,我——」「我們可不可以別再談這件事了?」紀如晴打斷他的話,「你沒有必要向我解釋,開車吧!否則會趕不上通告時間。」

她說完就直接將頭別開,視線調往車窗外,而駱邦也只好乖乖先開車上路再說。

「你打算跟我冷戰嗎?」十分鐘沒有交談,沉悶的氣氛讓他坐立難安。

紀如晴將眼光由窗外調回他臉上,看他愁蹙著眉,本想刻意與他保持距離的決心又開始軟化。

「我沒有那個意思。」她的聲音又輕又柔,小巧的臉蛋上隱隱含愁,讓駱邦看了十分不舍。

「我們和解好不好?」在等待紅綠燈的空檔,他問︰「你若還願意和我做朋友,晚上就一起吃宵夜?」

「嗯——」這種說法,她怎麼拒絕?看她點頭答應,他才松了口氣,他可受不了跟她終日沉默以對。

「對了,今天的通告有點變動,因為下午一點半我會召開一個記者會,澄清一夜清的誤會。」他以充滿歉意的眼神看她,「到時場面恐怕會有點混亂,你大概也得陪著我受記者「騷擾」,我先跟你說對不起羅!」

「是朋友的話,就不要再說對不起。」她決定在「剩下」的相聚日子里,跟他和平共處。「再說,被歌手拖累也是宣傳的工作之一,我早有心理準備。」

他哂然一笑,「還好我不是連累你被人追殺,否則你大概打死也不敢再做宣傳了。」

「被記者纏上跟被人追殺一樣慘吧?」「呵!說得也是。」

兩人相視一笑,原本僵硬的氣氛總算軟化不少。

趁現在氣氛還不錯,駱邦便試探性地問她︰「如晴,你當宣傳也快兩年了,什麼時候才要向你喜歡的那個歌手告白?」

「告白?」她像吞了一顆雞蛋梗在喉中,漲紅了臉,只能重復他的問話。

「是啊!你是為了接近你喜歡的那個歌手,才選擇宣傳這份工作不是嗎?」他可不讓她狡辯,「別否認,上回我猜中了你的‘目的’,結果你慌得差點撞車,再笨的人也看得出你的心事。」

她思索了一下,不打算否認,她略顯哀傷地搖搖頭。

「我從來就沒打算要向他告白。」「為什麼?」他不懂,「難道你不想跟他交往?」

「交往?」她眼光透過車窗飄向遠方,「他不可能喜歡平凡的我,他周遭有太多比我優秀的女孩子,就算我整天在他面前晃來晃去,他大概也只把我當成道具,不可能注意到我,而我只想在最近的距離守著他,不想帶給他任何困擾。」

「你不告訴我——」他緊握了一下方向盤,頓口氣才說︰「我是說,你不告訴他你的心意,怎麼知道他不會喜歡你?也許他就喜歡你這種類型的女孩子呢?」

她連想都沒想就搖頭,「不可能的,這點我很有自知之明,他喜歡的是又漂亮、身材又火辣的美女。」

「他說的?」他說過這種話嗎?她又搖頭,「他是沒說過,但他的前任女友就是那種類型。」

前任女友?雖然不曉得她是從何得知,但駱邦知道她指的是吳欣戀。

「可是,人會成長,欣賞的異性類型自然也會有所改變。」

他不著痕跡地指點她,「就拿我來說吧!大學時期我跟幾個吉他社的成員組樂團,欣戀也是其中之一,那時候活潑、外向,多才多藝的她,在校園里算是風雲人物,是很多男孩子的夢中情人。」

紀如晴裝作若無其事的隨口問問︰「包括你?」

「嗯。」他不否認,「自從我父母死于火災後,就算身邊一直不乏朋友關懷,但我還是覺得心靈上很孤獨,所以當欣戀問我願不願意跟她交往,我一口就答應了,我想,男女朋友比普通朋友更親密,那份情感就像親人一樣,我渴望那種生死相依的感情。」

回憶過往,他感慨地說︰「那時候的我和一般男孩子一樣,都希望能有一個讓其他男人羨慕又嫉妒的女友,而欣戀完全符合這個條件,所有人都說我們很登對,但真正交往之後,我才發現除了喜歡音樂這點之外,我跟她的個性有很大的差異,連談話都難得投機,勉強交往一個學期,我就跟她協議分手了。」

他接著說重點,「所以羅!我現在若再交女朋友,絕對不會再找和欣戀同類型的女孩,至于外貌也不是最重要的,有了一次戀愛失敗經驗後,我覺得彼此談得來,心靈契合才是最重要,可惜你早就心有所屬,而且好像還很死心塌地,否則我跟你或許會是不錯的一對,因為,我現在欣賞的女孩子就是你這種類型。」

紀如晴呆盯著他,啞口無言。

駱邦竟然說,他欣賞她這型的女孩子!她相信,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他頭昏腦脹,意識不清;二是他同情她的痴情,想減輕她的自卑,才會可能說出這種話。

「明知道你這麼說是為了安慰我,可是听起來還是覺得很感動。」她自以為是地否決駱邦的真心話,「能被萬人迷的偶像喜歡,就算是假的也能滿足我的虛榮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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