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氣憤,「可是他畢竟殺了人,怎麼可以這樣逍遙法外呢?我們應該報警抓他。」
「證據呢?」宋詞問,「這一切只是我們的推論,可是證據在哪里?難道僅憑小妹流產這件事就可以構成證據來控告阿清殺人嗎?」
元歌嘆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憐,剛擺月兌一個犯,又遇上一個殺人犯……」
「我覺得小妹值得。」宋詞忽然說,眼神閃亮,「那個男人阿清,雖然什麼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視她高于一切,可以為她出生入死……」
我們都沉默了。不錯,對于現世中的女子,這樣的愛近于失傳。如果能夠這樣徹底地得到一個男人的愛,哪怕是一個殺人犯的愛,那女人的一生也是豐盈而絢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許,正因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愛得這樣超月兌而絕烈,讓愛凌駕于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難和殺戮。
而我和張楚,卻無法有這樣的堅決,我們的障礙,正是在于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許可以突然襲擊。」始終靜靜傾听著的小李忽然插話進來,「就像蘇先生剛才說的那樣,如果有人猛地跑去問阿清︰你為什麼要殺秦經理?他一個不留神也許就說了出來。」
蘇君笑起來︰「哪有那麼容易?不過,這也是個辦法。就算他不承認,也總會有些馬腳露出來,我們可以帶上錄音機,一連串地發問,不給他思考的余地。」
「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凶!」
「可是,讓誰來發問呢?」
「我。」我回答,「讓我來問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會對我動粗。」
討論了半晌,連每一個細節也考慮到,然後我們一大隊人才浩浩蕩蕩地開拔到醫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復雜,既希望我們的猜測完全正確,而突然襲擊也順利成功,那樣,整個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麼憨厚,對小妹又那麼痴情,他怎麼可能是一個殺人犯呢?
可是到了醫院才知道,小妹已經出院,護士小姐說,是一個黑黑壯壯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詞皺眉,「他們會去哪里呢?」
「也許會回賓館。」我說。
于是一大群人又轉身趕往賓館。
前台小姐見到我,立刻迎上來︰「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個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剛才來過一趟,又馬上走了。」
「走了?」我們一齊大驚,七嘴八舌地問︰「什麼時候走的?有沒有拿走什麼東西?你怎麼可以讓她走呢?為什麼不通知我們?」
小姐被問得暈了,叫饒起來︰「喂,你們這是在審犯人哪?唐小姐又沒有退房,又沒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們有什麼道理不讓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說那個男的是她的朋友,讓我們見了他不要再攔的。再說,房間我們已經檢查過,什麼設備也沒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東西,又沒有托我們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請來的,我們又不能把她強攔下來不讓走。酒店可沒這個規定。」
「好了好了,我們才問了幾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這是怎麼跟客人說話的?告訴你,你放跑了一個殺人犯知道嗎?小心我告你一個干擾司法公正!」
「什麼什麼?殺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別嚇她了,我們快去房間看看少了什麼沒有。」
一句話提醒了大家,我們一行人忙擠進電梯,打開房門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見房間被收拾得整整齊齊,我所有的真絲衣裳都被取出來洗干淨,濕淋淋地掛在衣架上。而桌子上,放著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撲鼻的東北特味菜。
我們幾個對視一眼,走過去,打開那口袋,發現是一堆玉飾——正是「王朝」大廈失竊的那些。
玉飾的表面,放著一張字條,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連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第二十章
院子里櫻花初開,風一過,落紅成陣。
爸爸坐在花樹下,對我喁喁地說著他年輕時「打眼」的經歷︰「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廠看中一塊紅山玉龍璧,雕工、質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條,尾部斷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當時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斷定他是‘真舊’,不是‘新仿’,就買下了。賣家開價五萬,我覺得值,可是手頭沒那麼多現款,又怕回旅館拿錢來不及,就傾盡身上所有,外加一塊新買的‘勞力士’鑽表,單論表價已經五萬了,賣家這才松口。我以為撿了寶,趕緊捧回台灣來給你爺爺看,結果你猜怎麼著?你爺爺把我臭罵了一頓,罰我兩頓沒吃飯。」
「為什麼?難道您打了眼,那塊璧是假的?」我問。
爸爸苦澀地笑了,憐愛地撫著我的頭發︰「別把老爸想得那麼差勁,連真假都分不清。那塊璧是真舊,可是,因為龍尾斷了一半,已經不值錢了。你爺爺說,咱中國人迷信龍,喜歡佩龍形璧,那是圖個吉利。可是龍尾巴斷了,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質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沒有意義了。起初我還不信,一連拿給幾個行家估價,結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搖搖頭走了。我這才信了爺爺的話。」
說到這里,爸爸加重了語氣︰「所以說,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學問大著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斷真偽,還要考慮它的文化涵義,古董價值,還有寓義和來歷。缺了一樣都會栽大跟頭,你啊,要做的學問還多著呢。」
我不服氣︰「可是出道這麼久,我還從來沒有打過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別適合玉人這一行,做什麼都比別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賣會,賣得的玉價比我們預計的高出一倍來。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來。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頭︰「你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這麼付魂不守舍的樣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經理那宗案子把你嚇壞了,連北京都討厭起來。」
我低下頭,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討厭,而恰恰相反,是我太愛北京了,愛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過去,可是,我從未忘記過北京,一分一秒也沒有忘記過。
記憶,是我最大的敵人,是痛苦的根。
離開北京前,我曾到圓明園再次召喚吳應熊的鬼魂相見,問他,回台灣後還可不可以再見到他。他說,幽明異路,常見面有悖天數,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還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說,雖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見張楚,可是,我和他之間,始終會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詩︰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更加黯然,這樣子只會更慘。如果真能無知無覺,或許可以更快樂一點。
走的那天,宋詞元歌蘇君小李全體出動,浩浩蕩蕩到機場為我送行。
宋詞穿了件白底的繡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說不出地優雅端莊,簡直是風華絕代的,一個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爾套裝反而稀松平常,不過反正再艷麗夸張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無,永遠比不過她表情的生動靈活,千變萬化。